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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言論自由是雙刃劍/文﹕林沛理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5-2-6 08:39 AM     標題: 言論自由是雙刃劍/文﹕林沛理

言論自由是雙刃劍/文﹕林沛理5.39.217.76/ R$ g( V, n; U3 E4 ]: g& D

  f. c+ N9 i4 J5 y! l,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從法國的《查理周刊》到香港的《學苑》,近期最熱門的話題是言論自由。有趣的是,正當很多人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來討論言論自由,關於言論自由的各式各樣、根深柢固的誤解亦浮現出來,值得我們細心審視和詳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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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e  z5 r( g& t2 B; [0 Z4 X! y, e
在這些討論之中,幾乎沒有人持反對言論自由的立場;也沒有人願意扮演「魔鬼的辯護士」(devil's advocate),故意唱反調來質疑言論自由或計算社會要為言論自由付出的代價。這不僅是政治正確性的問題,還反映了在今日的國際社會和文明世界,言論 自由作為一種不可剝奪的權利(inalienable right) 已經取得近乎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canonical status)。tvb now,tvbnow,bttvb- A- e* R1 i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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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因為言論自由除了是基本的人權之外,還與人民應該享有的其他權利有千絲萬縷、唇亡齒寒的關係。試想像一下,在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新聞自由還有可能嗎?學術自由又可以如何實踐?市民議政和討論公共事務不能暢所欲言,政治還會是眾人的事嗎?$ {# T0 u/ @1 A- m6 d

+ L9 w  E. ~7 _7 |# K& C5 x言 論自由重要,但這種權利既非凌駕一切,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和約束。這不是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而是社會早已達至的共識。一般而言,倘若有人在行使言論自由的時候傷害或冒犯其他人,他便有可能要承擔法律後果。這些按照所謂「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和「冒犯原則」(offense principle)制定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包括誹謗、淫褻、煽動叛亂、散播仇恨、泄露機密、違反保密協議、侵犯版權、侵犯私隱和危害公眾或國家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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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約束港人少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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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v; C5 q6 A0 `# W, k' K6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在 香港,有關言論自由的討論鮮有提及言論自由應該受到的合理約束;即使有,也往往是負面的論述。這其實不難理解:言論自由被普遍視為民主制度的基石,正因為香港沒有民主,近乎不受約束、不顧後果的言論自由,就變成最佳的代替品(the next best thing to democracy),像「聖牛」一樣不容置疑和不得批評。5.39.217.76' y! n$ P& R. F1 y8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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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言論自由有助社會穩中求變。研究言論自由的權威學者、生前任教耶魯大學法律 系的愛默生(Thomas I. Emerson)認為,言論自由是疏導社會不滿情緒的安全閥(safety valve)。人民隨時隨地可以盡情罵政府,便少了一個上街抗爭的理由。當然,倘若言論自由保護的盡是危害社會穩定和破壞有效管治的言論,得另當別論。) X1 G. j& f3 H: |3 Z$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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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在香港,談言論自由的人多,談如何善用言論自由的人少。其實言論自由是雙刃劍(double-edged sword),可以用來行善,也可以用來作惡。我們有需要把暢所欲言的權利(the right to free expression)與這種權利的使用是否明智(the wise use of it)兩者區分起來。7 z& p7 k  K1 s* \. U# }6 V

/ P; X$ X- Y9 }: v; }  O' `3 q公仔箱論壇以《查理周刊》的慘劇為例,恐怖 分子在雜誌編輯部的大屠殺當然罪無可恕,但《查理周刊》又是否善用了它的言論自由?再辛辣,再尖銳,再荒唐的諷刺都不成問題,但諷刺要做到發人深省甚至當頭棒喝,創作人與讀者須有共同或至少相近的道德觀和價值取向。英國作家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 的《一個小小的建議》(A Modest Proposal)公認是文學史上諷刺作品(satire)的經典,它以烹食愛爾蘭美味嬰兒這荒謬至極的建議,激起英國同胞的義憤,目的是要他們正視英國 政府不仁不義的愛爾蘭政策。《查理周刊》對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極盡嘲諷醜化之能事,不管動機何在,只會被大多數的回教徒理解為西方強勢文化對他們所屬的弱勢文化的侮辱。這樣連最起碼的溝通也達不到,更遑論發人深省和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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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要培養分優辨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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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享有高度言論自由的地 方,必然是一個好主意和壞主意並存的「意見自由市場」(free market of ideas)。這個地方能否長治久安,視乎它有沒有足夠的辨識能力,將好主意與壞主意清楚區分;並且毫不含糊地告訴公眾什麼是壞主意、什麼是好主意。我們 在強調和捍衛提出某個主意的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強調和捍衛駁斥這個主意的言論自由。唯有如此,社會才可以慢慢培養出分優辨劣的能力(discerning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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