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旅遊資訊]
旅行注意!WiFi蛋數據量限制多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5-1-16 02:39 PM
標題:
旅行注意!WiFi蛋數據量限制多
9 a/ C' J$ x" b
5.39.217.76 s: G' Z" m. p0 S2 l" |! p
2 w4 o; p! i( S( g6 c
港人出外旅遊時,大多數都會租用「WiFi蛋」,即流動WiFi裝置,以便在外地也可隨時隨地使用手機上網。消委會去年接獲二十九宗相關投訴,當中包括WiFi蛋供應商以無限上網作宣傳,但消費者到外地使用時卻發覺用量設有上限。消委會指,供應商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u# O0 q( x% ^& O* F+ L; {
0 ^7 }: M! h- Q$ l
其中一名投訴人被某WiFi蛋供應商的網頁廣告吸引,廣告標榜租借流動WiFi裝置服務可以無限上網,她繳付了七天租金共四百二十元及按金一千元。她與朋友到達印尼後,WiFi裝置在首三天的運作正常。但第四天晚上突然無法連接及瀏覽網頁,其後裝置只能連接一個列有印尼語的網頁,內容大致是數據用量已達到上限,需要額外付款才能繼續使用。
公仔箱論壇0 Z! P7 R ~. B6 H8 i. h l1 y
9 ?. {! g/ W; L' `+ c: ~# p& O# | O
當時供應商解釋,流動WiFi服務也受公平使用條款限制,如在外地使用的數據超出上限後,速度會大幅下降。但投訴人不滿公司以「無限上網」作為宣傳名實不符。經消委會調解後,該公司願意退回三天租金合共一百八十元。消委會認為,供應商廣告聲稱無限上網,但實際卻有上限,可能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要搜證比較困難,因為難以證明銷售人員未有解釋清楚無限上網的定義。
5.39.217.765 W7 E) m( ^. R% ^
5.39.217.76& u" P* K* R4 e9 X
其他投訴個案,大多涉及使用裝置時的操作問題,其中一名投訴人以五天租金一千一百二十元及按金一千元租借流動WiFi裝置,在加拿大旅遊時使用,但抵達多倫多後卻發現租用的WiFi裝置無法使用。投訴人致電供應商求助,但職員推說周末無法提供技術支援。投訴人回港後,供應商又稱需要一個月調查壞機原因,拒絕退款。經消委會介入,供應商才承認有關裝置出現連接問題,安排退回所有費用。
tvb now,tvbnow,bttvb( |" D$ r* \; ~
& W3 C: S1 x& N6 M k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租用流動WiFi裝置時,應留意是否有數據使用上限、公平使用條款、上載及下載速度、網絡覆蓋範圍,技術支援及協助等。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P* q# A4 L1 z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