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房押給母 姊妹要錢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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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5-1-14 06:01 PM
標題:
房押給母 姊妹要錢鬧上法院
施姓男子將名下房屋設定700萬元抵押債權給母親作生活費擔保,不過施母衣食無缺,直到過世;之後施請姊妹共同辦理塗銷抵押債權,姊妹卻要他還錢。新北法院考量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上註明「本件係為擔保抵押權人生活而設定」,判決施勝訴,其他繼承人應共同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 施姓男子是家中獨子,結婚時,父親贈與板橋區一棟房屋給他作為新房;後來施因工作關係搬遷到中南部,房屋給父母、姊妹居住,前年三月施才搬回老家。 施在父親於過世後,為使母親安心,將名下房屋設定七百萬元的抵押債權給母親作為生活費擔保。施母直到前年底往生,從來沒有以債權人身分向兒子要求給付生活費,還將名下土地贈與給女兒;去年初,施認為該筆抵押債權已不存在,請全體繼承人共同辦理塗銷不成,提起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 施的妹妹出庭指房屋是母親購買,借名登記在獨子名下,施在外地生活30多年,沒有住在裡面,對房屋不聞不問,前年才搬回,不是真正所有權人。母親當初設定抵押目的是預防兒子企圖以所有權人身分變賣房產。 法官認為,施的妹妹無法證明房屋是母親購買,施提出房屋所有權狀為證,所謂的借名登記關係難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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