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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改革 應讓民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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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4-12-24 08: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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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改革 應讓民眾有感
全民健保補充保費去年開始徵收,已連續兩年超收,去年超收200億元,今年又比去年成長12%以上,達到450億元,使得健保安全準備已突破千億元,估計明年將達到法定三個月的水位,依法健保費費率即應調降。我們建議衛福部比照台電將盈餘回饋給民眾的作法,將超收的補充保費優先退費給中低所得民眾,並改制為年度結算制,以使民眾對健保改革有感。 眾所周知,補充保費制度是為了改進過去健保制度僅以經常性之薪資所得(一般為月薪)計算保費的缺失,乃對民眾的兼職所得,以及股利、利息、租金、執行業務所得等非薪資所得,以及超過四個月的獎金共六類徵收2%的「補充保費」。在雇主方面,就每月發放薪水總數,超過其僱用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計繳補充保費,以使計費基礎更趨公平。也因此,在「一般保費」方面,將健保費率從5.17%調降到4.91%,以減輕薪資所得者的負擔。 但是當初因為設計上的缺失,民眾的補充保費是以「單筆收入」達一定金額以上為扣繳基礎,造成民眾「拆單」或分散等方式規避,幾經調整門檻,民眾方面,包括執行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及超過四個月的獎金等五類,只要單筆收入逾5,000元即扣繳補充保費。 而兼職所得方面因為課及弱勢民眾,引起很多爭議,才改為兒少、中低收入戶或老人、身障補助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的身障者、國內就學無專職工作的學生及全民健保法所定經濟困難者等對象,規定其領取兼職所得的單次給付金額未達基本工資免予扣取補充保費。今年9月起更將所有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費標準一律提高至基本工資。而健保欠費鎖卡方面,僅針對具有經濟能力拒不繳清健保欠費的人,才會進行鎖卡,鎖卡人數14萬人大幅減至4萬餘人。衛福部對弱勢民眾的照顧,值得肯定。 但是,衛福部對於兼職所得是否為「弱勢」的定義,仍是以「每次給付金額」或「單筆」為標準,顯然是重蹈覆轍。因為從「單筆」的收入或所得無從判斷其真正加總的「非月薪」所得高低;且單筆的門檻如訂得太高,則讓高所得者可藉拆單、分散方式鑽漏洞,太低則又課到弱勢,傷及無辜。現制的扣繳標準,非薪資所得為單筆5,000元,兼職所得以單筆超過基本工資為準,都有過或不及的問題。 針對非月薪收入是否屬於「弱勢」,判斷的最好標準,就是參考綜合所得稅制訂一個年度的免費額標準(類似綜所稅的免稅額或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將目前逐筆計算補充保費的方式,改採單筆領取時預先扣繳,再以年度結算總額,扣除一定免費額之後的淨額計算補充保費,以「多退少補」方式完成繳納。希望健保署能儘速檢討,並付諸實施,改進目前制度上的嚴重缺失。 其次,根據統計,今年補充保費收入高達450億元,扣除雇主部分約213億元,屬於民眾的貢獻將近240億元,除了高額獎金、租金收入及執行業務收入應非屬於「弱勢」民眾外,兼職所得22億元,利息所得25億元,股利所得約106億元的一半,可考慮優先退費。 至於退費標準,為了考慮所得分配的公平,也就是積極照顧弱勢者,可考慮就該三類所得訂定退費的最高與最低門檻。未超過最低門檻者,該類所得的補充保費全數退費;超過最低門檻部分而未達最高門檻者,就其超過部分退還一半;超過最高門檻者,該類所得的補充保費全部不退還。 此種退費機制,相信可使多數民眾,尤其中低所得者受惠,而成為多數有感的政策,又不至於危及全民健保財務的健全,行政院毛內閣正致力推動有感施政,應該劍及履及,付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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