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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照顧植物人妻 夫與看護相戀生女 [打印本頁]

作者: mayeee    時間: 2014-12-23 05:43 PM     標題: 照顧植物人妻 夫與看護相戀生女

吳姓婦人八年前罹病成植物人,林姓丈夫聘外籍看護照顧病妻,卻移情別戀,和看護生下一女。林自認等了八年卻看不到「奇蹟」,盼法官「賜准」離婚,讓他重新規劃人生;士林地院認為看護一懷孕,吳婦就被遷至安養中心,林背離婚姻真諦,判他敗訴。
* o+ p; k3 O$ k4 D4 z* z法院指出,雖然林姓夫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錯不在病妻,何況妻子還被送到安養院,與親生兒女分離,丈夫無權提離婚。5.39.217.76% \7 F. O, ?! E- V# a  ^
林姓夫妻從學生時期相戀,結婚十七年,育有一雙子女;二○○六年吳姓婦人罹患急性瀰漫性腦炎成了植物人。
( b! b, T' D- [# a, z0 F林說,八年來他一邊工作、一邊照顧病妻,還要養兩個小孩,身心俱疲,無法再負荷。前年,他聘請外籍看護照顧妻子,他發現看護不但盡責,也費心照料他的小孩,讓他在人生絕望之際看到希望,決定重新規畫人生。
1 y4 Y/ ~6 H1 j7 U8 C4 c"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林稱許多遇到相同狀況的夫妻「一到三年就提離婚了」,而他為了等待奇蹟,一直堅持至今;但妻子幾乎不可能痊癒,夫妻有名無實。林向法官承諾,如果妻子的財產用光了,他和子女仍會負擔她一切開銷。
% m2 O$ g7 p1 ~3 C$ @; Q) t7 w7 k+ |吳婦的程序監理人賴淑玲則表示,吳婦無生活自理能力,丈夫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但林卻想規避義務。賴指出,社會上有很多人都與伴侶終身相守,而林卻在妻子意識昏迷時使外籍看護懷孕、要另組家庭,違背道義。
: ?, w: |. h* N, l賴淑玲強調,婚姻不是兒戲,除了感情與性生活外,還有對彼此終生扶持的承諾和法定義務。
- U/ f6 R! b" T! a* v5.39.217.76法官審理認為林提離婚除了「身心疲乏」外,也坦承和看護產生情愫、生了女兒,認定他背離忠貞。看護現仍居留台灣,但應受照顧的妻子已被遷出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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