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彭文寶: 不承認巡邏隊合法“警方為何出席匯報會? ”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11-15 07:41 AM
標題:
彭文寶: 不承認巡邏隊合法“警方為何出席匯報會? ”
(檳城13日訊)掌管福利、愛心社會與環境委員會的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說,如果檳州志願巡邏隊不合法,為何現任的檳州總警長曾出席巡邏隊的匯報會?
6 I" K, x- M2 \# y" I0 E5.39.217.76
他抨擊中央政府聯同有心人士,通過打壓檳州志願巡邏隊來達到打擊檳州政府的目的。
, B4 ^9 T$ I% Q6 X* F
他是今早為其部門總結時重申,檳州志願巡邏隊是在州行政議會下成立,並不是一如內政部般指控是非法團體。
8 y/ s$ [5 o) Y* ?8 P' A- Ftvb now,tvbnow,bttvb
他質疑,如果警方不承認該巡邏隊的合法,為何當初警方、團結局等隸屬中央政府的部門卻會出席該巡邏隊的不同會議。
tvb now,tvbnow,bttvb- w: X$ x1 C, H# s2 S! k
“甚至現任的檳州總警長也曾和首長出席巡邏隊的匯報會,請問內政部長要如何解釋呢?”
. ^* g; \) p$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還是內政部和警方因為愛國黨的範請淵的投報後,才展開如此的對付行動?如果是真的,那就證明雙方嘗試勾結和同流合污。”
公仔箱論壇8 n9 g! H. I1 H3 D A
2 d% R, c5 v! k
註冊局官員不曾聯絡
# T+ {6 A* F8 o7 \公仔箱論壇
. }- L2 f$ s1 a D! @
彭文寶也批評社團註冊局,當內政部在本月4日宣布巡邏隊違反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5(1)條文後,媒體也大肆報導有關新聞,卻不見任何一名來自社團註冊局的官員前來聯絡他。
2 T8 f7 K( m4 ~
他說,該局官員曾在國慶日慶典大逮捕後於9月3日發出文告,並在2天后與他見面。
2 J4 }# g; _& b9 l: H- s" `
“我當時問這名來自總部的官員,為何要在沒有獲得投報的情況下調查巡邏隊。
tvb now,tvbnow,bttvb6 Y) ?# a6 ~8 A$ a2 I
“當時他解釋,是來自社團註冊局的文告,而且警方也開始逮捕了;但諷刺的是,檳州社團註冊局在那時候從沒說巡邏隊是非法的。”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