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4-10-21 06:12 AM 編輯 * y; g3 T" d& I7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t) b0 S, e' o+ X7 e
吳靄儀﹕特首可以服務商業機構換取報酬嗎?$ C) {' o, s0 ?* h( T. @. g
1 y: P4 I2 z* w$ b( B% U, e公仔箱論壇$ d; k8 t+ L6 H8 `0 @, @5 n
5 R1 P% H7 A: J9 g/ W「(政治委任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是我們的政治領袖,而行政長官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市民對這群公職人員廉潔奉公有極高期望,認為他們會遵守最高尚的操守準則,僅僅符合法例要求明顯並不足夠。」(李國能:《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報告) ( }1 S4 |+ m Y' `& \5 B3 j' p 9 E, v `3 u# P9 A* I傳媒揭露,梁振英在2011年參選特首期間,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UGL分兩期在兩年內付給梁振英共400萬英鎊,換取梁振英支持其收購DTZ,並同意不時以轉介人和顧問身分為推廣UGL和DTZ提供協助。協議書日期為2011年12月2日,即梁振英宣布參選之後5天,辭任DTZ董事及亞太區主席生效前2天。梁振英2012年3月25日當選特首,7月1日上任,該400萬鎊酬金的第二期付款日期,所以是2013年12月,梁振英任特首期間收取。梁振英沒有就該協議或所收取款項作過任何申報。 # z# r0 w7 |9 U# S8 S5.39.217.76 . q; L: V! J: L3 T6 d公仔箱論壇特首可以接受商業機構酬勞,向其提供服務嗎?顯然任何香港市民都認為絕不可以,而就該協議及酬金秘而不宣,直至傳媒揭露,更加深市民懷疑他自知不當,有意隱瞞。這種行為,絕對不符特首應有的操守。5.39.217.76/ m. h2 r1 }; x.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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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訂明,特首須廉潔奉公,在就任時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根據行政當局回應上屆立法會查詢,特首自願遵守行政會議利益申報制度,定期申報須登記的利益,以及在特定範疇的財務利益、年中若有變更,亦須通知。 / ]- |1 ~2 r0 `+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S) }8 S4 P! R; `! n! E,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Y( q8 a& H1 P8 ` p梁態度迴避 解釋犯駁% E$ O* L% f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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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對傳媒質詢的回應態度迴避,解釋犯駁。首先,他辯稱該項協議,只是防止他日後與UGL競爭的「離職協議」,他從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6 X- p/ z4 J; p! _. z- b5.39.217.76 ) ]$ X1 `& v ktvb now,tvbnow,bttvb其實問題不在於梁振英有沒有向UGL提供服務,而是他是否合約上有責任向UGL提供服務,而協議文本清楚寫明UGL有權要求他「不時」提供服務,梁振英根本無法抵賴。不但如此,他還畫蛇添足,手寫加署"provided that such assistance does not create any conflict of interest"(「有關協助須不會造成利益衝突」),正是欲蓋彌彰,證明了他清楚明白不只是「不競爭」,而是要提供協助,所以才要加註,以求規限所涉的協助。反過來說,就是只要有關協助不會造成利益衝突,他就要履約提供。 7 K% k' B9 X+ N& \2 Z & _- K9 }& J! H4 E6 X0 {不但如此,這句加註,也證明政府新聞處最初回應稱「梁先生只會在一旦競選失敗的情况下才會提供協助」,不是真實:如果梁振英落選,他就是普通市民一名,哪來什麼「利益衝突」?剛相反,這正好顯示他加註時已想到有可能當選,到時就可能有利益衝突。再深一層,這句加註,其實是為日後自辯埋下伏筆。以此人城府之深,這絕非不合理推測。6 _. k+ N2 a- _(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