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4-10-9 09:59 AM 編輯 ; M) m: n0 D' v3 o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i% B4 M1 T7 y- Z. O
練乙錚: 「公民提名」大陸也有 「經濟崩潰」不值一哂5.39.217.762 t+ P8 f% B9 z3 @% h
1 y: `. m3 r1 M, Ltvb now,tvbnow,bttvb* A; T) t2 K$ @4 G. q$ T. H
特府官員在政改諮詢過程中,一直說不出「公民提名」「兩不」(不符《基本法》、不是民主程序)的法理,只能學着國務院政改《白皮書》裏的內容講空話,以勢壓人。引發大規模佔領運動了,又以「佔中導致經濟崩潰」論恐嚇港人。兩者都說明特府江郎才盡。! x/ s- L7 F, s4 P. v
tvb now,tvbnow,bttvb3 _) t) [% I$ x( i 一、大陸選舉可以「公民提名」,為何香港不容?tvb now,tvbnow,bttvb+ S. W1 m' Y) T& K
9 _8 \9 C9 a! T7 L8 }3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學生即將開展與特區政府的政改對話,第一場的討論議題定作「政制發展的憲制基礎及法律規定」,好得很,代表們應該不惜一切爭取普選特首方案包含「公民提名」。港人熟知台灣大選容許公民提名,卻不大留意大陸也有;後者(無論怎樣陽奉陰違了)正好提供港人此番爭取民主提名權的一個切入口。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g. ~5 Y/ K0 B* x3 e
4 s2 ?" b _0 j$ c3 M
「公民提名」在大陸的各級人大選舉法裏清楚存在,所以是一種完全合法的民主程序,只不過大陸不用「公民」這個詞,而稱作「選民提名」(基層人大直選)或「代表提名」(縣以上的人大間選)。而且,人大採用這種提名辦法的門檻十分低,只需十位選民或代表推薦,便能成為候選人。對此,大家不必覺得奇怪,共產國家的憲法都寫得很民主很寬鬆,例如前蘇聯的憲法寫得簡直前衞,一般認為是全歐洲最開放最文明的憲法,但實踐記錄卻是另一回事。0 v% Z4 y3 c. P4 n3 _8 S4 }* R" N
5.39.217.761 e" t' ]. J/ D) A$ t
大陸於1953年訂立《選舉法》,文革之後的1979年作大規模修訂,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七九版本中的第二十九條講選舉提名,本來沒有「選民提名」、「代表提名」的辦法,其後在2004及2010年的修改版裏,都加進了,並且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的規格宣布的。2010年宣布修改的文本這樣說:十、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註1】 * U4 l) {/ C& o! O" r3 I公仔箱論壇 * D* A1 g6 ]6 j. A- T( Y I如此,「公民提名」的法律地位及作為一種「民主程序」的合法性,已經無可置疑。此前京港官員及其支持者指摘「公民提名」無法理基礎的說法,根本沒辦法成立。學生代表於特區官員對話之時,可提出這點,要求對方確認。& e- R9 m* a" b) X9 n* `% Z
" n& V; o4 W, N/ X: P8 D3 \" z5.39.217.76當然,當權派可以賴皮詭辯,方法有二。其一,聲稱在「一國兩制」之下,大陸的法理不適用於香港。不過,這個說法用在這個場合,港人絕對不會接受,因為按一般理解,「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基本原則就是,香港的法律要比大陸的寬鬆;如果特府官員要反其道而行,香港人就要反枱。其二,聲稱上述大陸的「選民提名」、「代表提名」,是用來選舉各級人大代表的做法,不能應用於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長的選舉上面。( w2 u; U X7 D4 E2 E, \. U
/ k5 M: j9 ]: F3 Z5 Gtvb now,tvbnow,bttvb好,那麼我們再看看大陸本身的法規在選舉地方首長及其他最高級地方政府官員方面如何界定。 ' _' y! J2 d- {& r l"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4 v* z: w5 b9 [大陸於2004年最後修訂了1954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簡稱《組織法》),其中第二十一條如是說:「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十人以上書面聯名,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二十人以上書面聯名,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書面聯名,可以提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候選人。」【註2】5.39.217.76+ e% n. y, o Q4 C3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