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內地]
男子租公墓未安葬被收閒置費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4-9-24 04:56 AM
標題:
男子租公墓未安葬被收閒置費
鄢先生2011年與北京市一處公墓簽訂了《墓地租賃合同》,合同中規定,若超過一年未安葬,則必須收取5%的墓地閒置費。鄢先生認為收費不合法,就向市發改委提出投訴,沒想到市發改委的回複竟然是“公墓收費沒有違反價格規定”。
; _3 S4 O; M' Q4 S$ W2 [. |" o
* P4 F7 E4 n7 v1 y; b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無法理解的鄢先生一氣之下,將發改委告上法庭。
* i1 R6 ]% }, Z0 V公仔箱論壇
" u* y0 {- ?1 ]. u
今天上午,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市發改委的工作人員和律師一起坐在了被告席上,而公墓也作為第三方出庭。
- w& d, c, {: ~4 E' s公仔箱論壇
公仔箱論壇6 x `$ u$ B5 c2 `: Z8 C V6 L9 A+ `
原告鄢先生請求法院判處市發改委依法撤銷“答複”。
. H8 U, t& E( r+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tvb now,tvbnow,bttvb3 \ ~7 H3 C1 u
庭上爭議 該不該收閒置費
5 Z. G2 U) e# z( |" q T9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鄢先生說,2011年,鄢先生與公墓方簽訂了《北京市骨灰安放設施租賃合同》,雙方約定設施總價為8.8萬元。鄢先生按照合同預付了4.4萬元的預付款。然而一年之後,鄢先生並沒有安放骨灰,按照合同規定,鄢先生要每年交納總款項5%的墓地閒置費。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s) \3 h( F! E# }' R8 k9 U3 K
5.39.217.768 m0 {1 b. X' ^/ A$ ?( t* x2 j0 L+ H4 Q' p
鄢先生認為,自己與公墓方簽訂的是“租賃合同”,雙方是承租關系,公墓方在20年的租賃期間內應當對自己的財產進行維護和管理,保証公墓承租人享有使用權。
& X8 |3 Q, Q5 ]- o/ ?( T5 g9 }公仔箱論壇
* b) Q. V) V4 Y% J8 e. j; U0 ], `& i
“這是公墓方的義務,而既然墓地已經出租,就不存在閒置一說,更不應當再交墓地閒置費。”鄢先生在庭審中表示,“市發改委的答複也沒有法律依據”。
& z8 }$ C% Y3 V6 Qtvb now,tvbnow,bttvb
& Z7 O0 G. f* }$ G: f公仔箱論壇
被告市發改委代理律師則表示,在接到投訴後,市發改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作出被訴答複符合市發改委職權範圍,答複認定事實清楚,依據充分,程序合規,請求法院予以維持。
$ g3 {! D' _/ O
5.39.217.76" `. R8 l# C6 u& ] h
第三方公墓方表示,原告應該交納閒置費是在合同中明文規定的,而且原告在理解上也存在誤會。設施總價88000元,是墓地工程費即墓地工料費,包括墓碑、基座、地下工程等等,是客戶自願選擇的,與租賃費用不同。
tvb now,tvbnow,bttvb8 I' j, J4 _! Q5 b [
& M' x9 `# t/ j- `
“原告事實上的確存在沒有安放骨灰的行為,但閒置費用也僅僅作為合同規定,並沒有事實上收取。”公墓方稱。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N5 X! w2 Z8 x& y! G w) e
tvb now,tvbnow,bttvb7 S! @# E- [/ J& b0 L4 r% }
上午追訪 目前禁止出售“壽穴”
公仔箱論壇, ?% [% B G2 J+ v# p
記者在一份市政府1991年發布的《關於加強公墓用地管理工作》文件中看到,北京市開闢了7座骨灰公墓,本案中的公墓也包括在內。《文件》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的空白壽穴,在閒置期間,由承租者每年按占地租賃費5%的標准,向公墓管理部門交納土地閒置費。”
/ x# r( I; J {% P! Ftvb now,tvbnow,bttvb
2 I) v3 E1 Q% W; {
該公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出售“壽穴”,也就是向還在世的人出售墓穴。之所以要規定“如果一年未安置要收取閒置費用。”一方面是因為管理的確需要成本,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節約土地,防止有人“轉租空置墓穴,從中牟利”。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