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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官: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南海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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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8-24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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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官: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南海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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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電/8月22日,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赫爾穆特·圖爾克(HelmutTuerk)在北京接受採訪時表示,當前南海局勢十分複雜敏感,鄧小平提出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主張是南海各國解決爭議的最佳辦法。圖爾克是在參加中國南海研究院舉辦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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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報道,針對中方不參加菲律賓提出的所謂國際仲裁問題,圖爾克對《環球時報》表示,中方從一開始便決定不參與國際仲裁,因此也不會參與具體的仲裁程序。“即使仲裁庭作出最終裁決,我認為中國很可能不會執行”。在圖爾克看來,中方的意圖是通過與南海相關國協商來尋求和平解決爭端,因為和平解決符合該地區國家和整個國際社會的利益。圖爾克認同中國政府的倡議,他強調,當前解決中菲南海爭端最好的、最靈活的方式是“共同開發與相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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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圖爾克認為,中國一直在與國際組織保持密切接觸,並尊重國際法及其奠定框架。在中方修訂南海漁業法規後,需要尋求解決方案來保護中國漁民的權利,以及南海周邊國家漁民捕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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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國際海洋法法庭本身不會參與該案。仲裁庭由5人仲裁團組成,菲律賓已指定德國籍法官魯迪·沃爾夫魯姆代表菲律賓,國際海洋法法庭任命波蘭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國出席該仲裁,其餘幾人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本人柳井俊二提名,他們分別是來自斯里蘭卡的法官克里斯·品托、法國法官皮耶爾·柯和荷蘭法官阿爾弗萊德·鬆斯。品托將擔任仲裁法庭的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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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解決中菲南海爭議最具挑戰性的問題時,圖爾克坦言:“最困難的問題在於島嶼主權,因為多個國家同時宣稱對同一島嶼‘擁有主權’。此次專家會議討論了各種提議,大家各抒己見,類似於智庫的前期研討,為未來提供更好的思路和方法,保持這樣的溝通與交流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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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會議的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托尼·卡蒂對《環球時報》表示,菲律賓對中國的起訴證據並不充分,短期之內國際仲裁作出明確判決的難度很大。從法律程序角度分析,菲律賓取證的工作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完成。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指出,根據兩天的深入探討,菲律賓提出的仲裁倡議前景依然存在很多變數。中國在仲裁法庭之外的外交工作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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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至22日,由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共同主辦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召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國提交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方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並將菲方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拒絕的理由之一是,中國政府於2006年已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的規定提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內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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