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 G$ d- a$ n9 U4 {公仔箱論壇前述兩案中,警方的用槍時機同樣都引發疑問。在弗格森一案中,就算如警方所述非裔青年布朗徒手攻擊警方逃逸屬實,警方是否就可以連開十幾槍,不留活口?而在黃春霞一案中,警方明知面對的是一名精神異常的嬌小女子,雖手持鐵鎚,符合用槍時機,警察是否就要扣下板機,槍殺黃春霞?而這原本是可以解決的案件。這兩案涉及賠償費用都是納稅人付帳,因此公布調查過程及結果,將有助釐清真相。此外,上述兩案也引發當地警察的族裔代表性不足的疑問。華裔不僅在警局、緝毒署、海關中代表性不足,在檢察官辦公室也是,在法院上上下下更是如此。當然,相對來說,華裔在警界服務人少,也牽涉到許多客觀條件。比方華裔是否願意子弟從事危險性高的警察(執法官員)職務,華裔的智力、體能、反應力是否符合警察招募條件?又是否瞭解當地文化?在許多社區都需要多元族裔人才的今日,華裔有機會成為地方溝通的橋樑。9 ], J- f; e% x,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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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構就算短期內不能積極增募不同族裔,但還是有其它辦法補強族裔間的溝通。比方洛縣阿罕布拉市警局就用中文微博即時發布治安訊息,受到華裔的歡迎,且改進了警民關係,連帶的舉報案件的數目明顯增加,有效預防犯罪。但這畢竟跟當地的華裔市長沈時康有關,也跟該市警局有義警願意及時更新訊息有關,其他聖蓋博谷區的城市仍無此類服務。加強族裔溝通、考慮增加警察的族裔代表性,並非緩和警民關係緊繃的特效藥,但至少是個相互瞭解的起步。當今年年初拉丁裔要求加州頂尖州立大學增加錄取「代表性不足的少數族裔」學生時,是否也能換位思考,認識到華裔在執法機關乃至整個政府機構中也存在著「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否則徒以選擇性正義來訴求,恐無助於族裔正義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