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t: A5 o6 \ i b8 Y: u( V「為甚麼判我不離呢?」余女士提到,一審桃園地院准離,高等法院卻駁回一審判決,理由是她與先生分居後仍有聚會或出遊。但她說,雙方在僅一次共同出席孫子畢業典禮,另一次是因為丈夫先行報名而參與旅行,但自己在出遊時也只能「像狗一樣跟著」。 + r- i. Y Z9 [: Y9 _/ ]公仔箱論壇5.39.217.767 M! B2 k d- s& Q q' o5 l
余女士說,自己不想再和那個人有任何瓜葛,她要過有尊嚴的生活。陪同舉行記者會的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也批評,法官怎能以幾十天相聚的「和諧假象」,抹煞8000多天分居的失和事實!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a4 ^' P8 b t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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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余婦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余婦老公目前狀況,根據判決指出,其自2011年起,罹患多種疾病及癌症,生活無法自理,大部分時間臥病在床,須由看護24小時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