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電/中國時報3日發表社論說,日本安倍政權7月1日在群眾群起抗議惡劣氛圍下,以“臨時內閣會議”程序,透過“修改憲法解釋”方式,達成實質改變日本《和平憲法》,授與政府行使“集體自衛權”,簡單來說,今後日本即使本國未遭到攻擊,亦可以“阻止盟國遭受攻擊”為理由行使武力。 公仔箱論壇# N- S0 U0 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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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說,眾所周知,1946年在美國支配下,戰敗的日本通過了《非戰憲法》、《和平憲法》,其中第9條明確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而“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 S6 L, o% |% F. }5 q' V- h* [tvb now,tvbnow,bttvb ) b/ F. N% k; ] W公仔箱論壇 這部《和平憲法》,雖然基本是遵循美國意旨制定通過的,但其和平主義、民主主義的精神,戰後日本的革新陣營基本上都是維護鞏固的。冷戰結束,日本“五五年體制”崩壞後,雖然革新勢力急速衰退,但要修憲廢棄《和平憲法》,還是相當的困難。政客只得透過迂迴的方式進行,這次“修改憲法解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5.39.217.76, g1 H, j d. }7 S
) R8 q+ {2 H0 k 社論說,新決議已翻轉了日本歷屆內閣遵守的“自衛權發動3條件”,完成新的“武力行使3條件”: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其二、為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其三、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在同時滿足上述3項條件的情況下,日本可以行使武力作為“自衛”手段。 公仔箱論壇2 t# M d+ P {6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