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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紀念六四被刑拘李學惠見律師伊力哈木代理律師要求見人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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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6-25 10:06 AM
標題:
紀念六四被刑拘李學惠見律師伊力哈木代理律師要求見人等答复
北京維權人士李學惠因在網絡發帖紀念“六四”,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代理此案的馬綱權律師本週一在看守所見到了當事人後說,警方重點審訊有關在“權利運動”網站上發表“為了不能忘記”、“64-25”的徽標是誰設計及策劃。此外,被以“分裂國家罪”逮捕的維族學者伊力哈木的律師正在烏魯木齊檢察院等待要求會見的答复。此外,浙江中國民主黨人金基明被杭州國保帶走。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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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維權人士李學惠的代理律師馬綱權本週一在石景山區看守所見到了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當事人,他週二告訴記者,李學惠因參加紀念六四25週年活動於5月24日被刑拘,至今整一個月,檢察院將在本週決定是否對其發出逮捕令:“權利運動網站上有一個紀念'六四'25週年簽名活動,上有李學惠的簽名,還留有李學惠的電話,警方說他涉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在訊問過程中還問到了權利運動網站上的的一個徽標,叫做為了不能忘記的紀念、六四二十五、追求自由民主、我們沒有敵人的字眼,並且配有英文,公安機關認為,徽標是李學惠設計,他發到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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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律師說,李學惠在被提審的六、七次中:“前幾次主要圍繞'六四'25週年的簽名,警察在李學惠隔壁鄰居家裡搜走那些海報,拿到看守所讓李學惠辨認,那些海報都是關於紀念林昭、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圍觀審理薄熙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起訴財政部、我們給了朝鮮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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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綱權認為,僅僅因為這些活動,並不構成尋釁滋事罪。他說:“我跟他說了,僅這些事情,你是在家裡,包括寫的海報也是在家裡發生,屬於私有空間的範疇,不是在公眾場所,這是第一;第二,尋釁滋事必須造成嚴重後果,他都沒有。達不到尋釁滋事罪這兩個標準,就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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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京中央民族大學的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代理律師李方平,星期一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得知伊力哈木的案子,已於上星期四移送檢察院並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於是提出要求會見當事人,但截至週二晚仍然沒有消息,他在烏魯木齊告訴本台:“現在我們還在等答复,一是閱卷,一是會見(伊力哈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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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他們說什麼時候給你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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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法律規定應該是48小時內。我們現在還在繼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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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古再努爾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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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她沒有來,因為她有兩個孩子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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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傳出伊力哈木已經被新疆法院判刑後,李方平和王宇律師趕到烏魯木齊才獲悉,他們當事人的案件,已於上週被警方移送檢察院。李方平提出要求會見當事人和閱卷共兩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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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伊力哈木在北京家中被警方帶走,後以涉嫌“分裂國家罪”逮捕,至今超過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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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維權網周二報導,浙江中國民主黨人金基明於本週一在杭州下城區長慶街道十五家園社區被下城區國保抓走。知情人士說,當時金基明正在社區辦一些私事,下城區國保和長慶派出所警察將他帶到派出所審問,現在已超過12個小時,金基明仍在派出所受審。金基明兒子金濤當天下午告訴本台,其父親被帶走時,警方沒有出示傳喚證,目前仍然沒有獲釋的消息:“他是昨天中午在杭州下城區社區辦理補助的時候,被長慶派出所帶走的,也沒有出示傳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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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來了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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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據說來了四、五個人。他們(警察)應該和家園街道辦事處說好了,如果他出現就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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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他之前有沒有參加過什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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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我聽說他們之前應該有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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