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Z8 S& F; u政府消息解釋,城規方面要求只有「墳場用途」土地,才可用作骨灰安置所,至於GIC (政府及社區)及綠化帶用途用地,就需要向城規作出申請,方可用作骨灰安置所;如果住宅用地需要存放骨灰,就必須更改土地用途,政府消息人士相信,城規會不會支持改動,故此將來法例生效後,這類龕場難以符合城規要求,或須被取締。 3 U# D8 E5 K) r( F( b$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B( l; N0 M. @/ @" R/ j
將來這類龕場如果無法繼續經營而結業,亦需符合相關結業要求,包括於一至兩年時間內讓遺屬領取骨灰,違法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而法例生效前結業就毋須負上法律責任,政府消息不排除法例會加速這類龕場棄辦。: z2 c1 g( P e1 J" ]6 M* p
( X3 U, H- E. E, B( R5 [; Q公仔箱論壇因此在法例生效前,政府呼籲消費者與龕場營辦商討論有關法例生效後的安置安排,重申現時任何營辦商都不可保證將來一定符合法例要求。高永文說:「消費者要留心風險,以免日後因有關骨灰安置所申領牌照失敗而可能受影響。消費者亦應向營辦人了解,如有關私營骨灰安置所結業及清盤,營辦人會如何處理已存放的骨灰以及受影響消費者的權益及相關安排,包括如何退款或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