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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內地] 中國禁止新聞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導”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6-19 12:05 PM     標題: 中國禁止新聞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導”

中國當局下發通知,禁止新聞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導”,加大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打擊力度。有評論認為,這給中國大陸記者戴上了新的鐐銬。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6月18號下發通報,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採編部門進行集中檢查清理,糾正違法違規問題,把好新聞採訪關,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導。現在浙江的原《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對此評論說:“這個通知明顯就是壓制批評報導,不許跨行業、跨區域,什麼叫私自?現在就是壓制批評報導,表揚的報導跨行業、跨區域都可以。” 通知還禁止記者站和新聞記者私自設立網站、網站地方頻道、專版專刊、內參等刊發批評報導;禁止記者站和採編人員開辦廣告、發行、公關等各類公司,禁止記者站和記者從事廣告、發行、贊助等經營活動,禁止向記者站和採編人員下達廣告及發行等經營任務。中文新浪網報導,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負責人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加大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打擊力度,公佈舉報電話,發動基層單位和群眾參與監督。對查實存在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新聞單位,情況嚴重的一律吊銷出版許可證;對查實利用新聞採編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新聞記者,吊銷其新聞記者證;對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新聞單位負責人,必須移送其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在江甦的資深媒體人士徐祥,曾在新華社直屬媒體和全國多家都市報擔任記者。徐祥星期三晚間在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指出,目前,中國的紙質媒體普遍面臨著訂戶減少的問題,為了創收,很多沒有財政撥款的紙媒從業人員“一手拿棒,一手拿碗”,借負面新聞,敲詐勒索。被曝負面新聞的公司和地方,向報社支付“封口費”,報社則以“廣告費”的名義給對方開具正式發票,款項進賬後,去採訪的記者可提成10%—30%,這已成為行業潛規則。對於中國當局此次下令嚴禁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導”,徐祥評論說:“為什麼中國的新聞沒有希望?就是因為新聞和金錢掛鉤,有償新聞、有償不聞。這次下達通知,也能體現出他們的管理混亂到了什麼程度。現在下令不讓'私自'寫批評報導,可以寫批評報導,但是不能私自寫。因為你私自寫,就破壞了潛規則。他不讓記者乾私活,拿私錢。作為小嘍羅,你出去敲詐勒索的錢,要交給我本大王再行分配,這才符合遊戲規則,否則就是非法的。” 徐祥認為,國新局此次通報,給那些真正履行輿論監督職責的記者,又戴上了一副鐐銬,中國的新聞言論空間進一步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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