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馬來西亞] 教育部修订法案豁免“邀请”程序 简化高教机构注册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6-11 06:45 AM     標題: 教育部修订法案豁免“邀请”程序 简化高教机构注册

(吉隆坡9日讯)教育部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4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修订)法案x,配合教育领域自由化政策,豁免申请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的程序中的“受部长邀请”程序,简化注册程序。
' Y. }, g4 [! K) J8 v0 n2 T& B0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向国会提呈这项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修订案,删除法令的第22条文下的“邀请”程序。3 v  Z+ y/ g# x4 T5 c; T( Y: D
根据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第21及22条文,私立教育机构需要在部长的公开“邀请”后,再得到部长批准,方能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或是海外大学的个别院校。
" W. ^6 a. B% Z* P5 _在这项条文删除后,任何有意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及海外院校将无需再申请获得“部长邀请”,可以直接向当局提出设立高教机构申请。公仔箱論壇" _/ f& e9 {# ?' d
在这项法案生效后,一切申请获得“受邀”的大学注册程序仍需要依据过往的条文。公仔箱論壇% a* Q% F) }- u" B4 C# w) Y
配合第22条文的删除,教育部也提议更动第23条文,删除和第22条文相关部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