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兩個律師公會,皆指出公民提名欠缺法理依據,故此,政改小組表明不會把公民提名列入日後的報告內,亦不應太令人感到意外。真正令人意外的是,不少真心想落實普選的朋友,仍然把精力花在欠缺法律根據、且脫離政治現實的公民提名方案之上,讓推動普選的引擎繼續空轉。" ^0 f5 p3 b1 A W8 ]) m- p
1 i! N5 y: s% }- N L% U9 q1 ftvb now,tvbnow,bttvb普選特首的路如何走,正如政改小組所言,關鍵問題有兩個:一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二是如何理解《基本法》第45條中的民主程序。過去數月,坊間糾纏於公民提名的爭議,使諮詢未能聚焦這兩方面的討論,而排除公民提名的方案,竟然成為過去五個月諮詢的最重要「成果 」。1 o* m9 a) [5 a*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