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兩個律師公會,皆指出公民提名欠缺法理依據,故此,政改小組表明不會把公民提名列入日後的報告內,亦不應太令人感到意外。真正令人意外的是,不少真心想落實普選的朋友,仍然把精力花在欠缺法律根據、且脫離政治現實的公民提名方案之上,讓推動普選的引擎繼續空轉。5.39.217.76: z7 {- a/ X* p9 C;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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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特首的路如何走,正如政改小組所言,關鍵問題有兩個:一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二是如何理解《基本法》第45條中的民主程序。過去數月,坊間糾纏於公民提名的爭議,使諮詢未能聚焦這兩方面的討論,而排除公民提名的方案,竟然成為過去五個月諮詢的最重要「成果 」。 ! R7 L5 j$ k2 f' X Y: O* G! f & `0 [% S4 ~( ?* Itvb now,tvbnow,bttvb要普選特首成事,就要把精力集中在研究這兩個關鍵問題。筆者想借此文拋磚引玉,分享新論壇對這兩個問題的看法。先說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問題。不能否定的是,公民提名之所以吸引眼球,是它給予每名選民有提名的機會,雖然公民提名的法理依據被否定,但對於市民要求增加參與的訴求,假若政府不作有效回應,就難以爭取市民對方案的支持。要研究的是,在現時四大界別的框架下,能夠增加市民在提名委員會的參與,又能兼顧均衡參與原則的各種可能性。 4 N: j9 l2 M1 n $ L+ @. N6 D) C Ttvb now,tvbnow,bttvb市民多欠政治資源 " K. G, i" ]. J' ?: u! K2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9 v& K& ~* G* H7 V# t# P: p5 B
過去的選舉委員會組成,是提名委員會的重要參照。坊間現時有不少方案,都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在選舉委員會的基礎上,增加提委會的代表性。建議有增加提名委員會的人數;針對提委會四大界別分組界別的組成作出修改,例增加婦女、青年等界別;修改四大界別的選舉方法,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甚至是直接從市民中選出部分提委等等。 # m$ x& g5 Q8 g6 {1 ]6 Z! I+ v5.39.217.76tvb now,tvbnow,bttvb4 ^1 n. T9 h+ j+ w
這些方案各有利弊,例如更改分組界別的組成,或是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誰人有,誰人無,將是一個很複雜的商議過程,必然引起現有業界人士的激烈爭論。這些問題儘管不是不可以解決,但牽一髮動全身的零和遊戲,恐怕會令政改的諮詢進入另一輪爭議。公仔箱論壇' }& G& f' y! b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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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就算擴大提名委員會的選舉成分,一般市民因欠缺政治資源,都難有機會晉身提名委員會。要回應公民參與的訴求,就要提供一個渠道,讓所有選民,無論他們來自什麼工作界別、有否知名度、個人成就如何,均有機會加入提名委員會,履行提名委員會的職責,在行政長官提名過程中有一定程度的參與。 2 V3 ^' R# q N: S " I! q$ U3 R5 _1 T1 A* H5.39.217.76在不排除其他方案的前提下,新論壇構思一個創新而且可行的制度,就是用抽籤的方法,從全港已登記選民中抽出一定比例的提名委員會成員。我們具體的建議是,參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組成方法,把提名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而新增的300人,則是從全港選民人口,以科學化的隨機抽樣產生(後稱「抽選制度」)。tvb now,tvbnow,bttvb7 T4 T+ |4 e% _" H# B
6 P: O+ u) a, g" a$ `! Y就如著名哲學家盧梭所云:「抽籤的辦法最具有民主制的性質……,因為抽籤時,人人的條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選擇也並不取決於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絕不會有任何人的作用能改變法律的普遍性。」在抽選制度下,全港選民都有同等機會抽中,成為新增提名委員:年輕人、家庭主婦、退休長者、基層勞工、少數族裔,都有均等機會參與。3 y4 b7 J' H/ S7 G. k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