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 p6 D5 Utvb now,tvbnow,bttvb與如何剪布沒有清楚規則不同,立法會議事規程授權主席維持議會秩序,確保會議順利進行。事實上,曾鈺成已屢次運用主席權力,把他認為行為不檢(例如叫囂、擲物)的議員驅逐出場。以住犯事的議員求仁得仁,不會反抗。今次梁國雄拒絕離場是因為他覺得沒有(或尚未有)動作(雖然畫面見到他手持道具),因此主席驅逐他的決定不合理。事後曾鈺成三番四次公開解釋他的決定合理。既然如此,為什麼他在會議暫停期間不要求保安員執行他的決定,把梁國雄驅逐離場後才復會?這樣做,梁國雄可能會反抗,導致與保安員肢體衝撞,甚至可能有人受傷。沒有人(應該包括曾鈺成)希望見到這個場面。但曾鈺成明知梁國雄還在會場卻恢復會議,然後被何秀蘭搶白後,突然以過了原定時間為由,宣布休會(慣例是每次特首答問大會都超時)。曾鈺成這個腰斬行動自然會加深一般市民對經常在議會鬧事的議員的不滿。但這不代表主席此舉做得對。難道將來只要有議員不聽命離場,主席便腰斬會議?主席維持議會文明、有序運作的責任,當然包括為此承擔政治風險(例如出現衝突場面)或訴訟後果(例如不滿裁決的議員提出司法覆核)。 # l; v; X4 z* @4 B8 M4 q 5 U, a7 V1 X$ b4 mtvb now,tvbnow,bttvb說回正題。今天立法會的亂局完全有跡可尋。早於2年前,今屆立法會選舉後,我便撰文提醒政府(見〈立法會選舉後的亂局〉19.9.2012)。我在文中特別指出,擺明與政府抗爭的人民力量和社民連四子(後來黃毓民脫離人民力量)在地區直選上一共拿到26萬4千票,多過公民黨的25萬5千票和民主黨的24萬7千票。tvb now,tvbnow,bttvb# y' @# Z9 s4 f$ B; z2 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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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和建制派標籤他們代表小數選民並不符客觀事實。5.39.217.76* i* n$ B6 w* q3 D
. u" C3 |! S( L. G& o/ C於是我在另一篇文章建議特首與各黨派開心見誠地傾談,了解他們關注的議題和盡量找出雙方可以達成最大共識的地方,作為日後施政的基楚。這是因為在今天香港的政治形勢下,政府根本沒有實力行政主導。而政府民望愈低,政黨(包括建制派)愈會乘機抽水、鬧事(見〈梁政府能否走出政治谷底〉26.9.2012)。 / m. W" M! f* m9 x ) H1 S# S& E! M. U+ F. a' W: E2 }兩年下來,不計激進派,政府與溫和民主派是否有商有量?答案是沒有。甚至連不太聽話的自由黨也成杯葛對象。(其實工聯會在輸入外勞上何曾顧全大局?)以最近推出特大碼的創新科技局為例,政府採取的依然是數夠票便闖關的手法,完全沒有完整的論述和解答以事論事的質疑(讀者可參閱〈三大理由反對成立創新科技技局〉16.4.14)及〈再談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問題〉30.2.14)。假如政府認為有關事務委員會開過一次會議及公聽會便算功德完滿,而把將來在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上議員的提問或修訂一律定性為「拉布」,這個做法不一定能取得市民大眾(不等於業界)的支持。- t# t. B! k) a$ O6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