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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內地] 中國當局以刑事罪名迫害活動人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5-28 10:22 PM     標題: 中國當局以刑事罪名迫害活動人

中國當局近來越來越多地以普通刑事罪名起訴懲處社會活動者和維權人士。有評論認為,這說明中國內部局勢不穩,當局沒有自信。在中國大陸,今年以來,當局除了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參與者以擾亂社會秩序和尋釁滋事罪判刑外,還以同樣罪名拘押審判越來越多的社會活躍人士,如北京學者徐友漁、維權律師浦志強和唐荊陵等。美聯社日前報導說,跡象顯示,在對付政治異議人士和社會活動人士方面,中國政府正在轉變策略。報導引述北京人權工作者胡佳的話說,這種新做法“更狡猾也更殘酷,因為政府既可以把人關起來,又因為以這類罪名懲治他們而較少受到國際社會關注。” 旅居美國的人權活動人士劉青,也持類似看法:“因為言論自由或政治一類的,國際社會一般會有很強烈的表達,但這一類的罪名,他們自以為就會逃脫國際社會,甚至國內社會的批評。” 美國對話基金會的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政府以顛覆政權和煽動顛覆政權罪起訴了830人,是2007年以來最少的一年,但以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處理了35萬5千人次,比2005年的16萬人次增加了一倍多。中國網絡作者劉先生表示,中國當局的做法非常荒唐:“非常荒唐。像薛蠻子其實是言論出格,當局以嫖娼治罪。許志永抓過兩次了,第一次以經濟罪名治罪,後來解決了,現在又用擾亂社會秩序罪治罪。廣東的唐荊陵也要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治罪。” 中國當局的這類做法已不限於針對政治異議人士,也開始針對那些令當局頭痛的社會活動人士,如為勞工權益提供幫助的深圳春風勞動服務社林東,為境外媒體撰寫文章的北京媒體人高喻、向南福,以及律師等。劉青認為,過去三十年來,每當中國當局面臨困境和失去信心的時候,都會以加強鎮壓的手段來維持權力:“我的感覺,就是他們覺得越危險的時候,對自己沒有信心、感覺社會失去控制的時候,他們就會越變得非常焦躁非常荒唐。” 中國的劉先生認為,中國不是法治國家,中共執政以來隨心所欲使用各類罪名打壓異己的事件比比皆是,並不令人奇怪。目前中國當局加強對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的打壓,是因為中國國內局勢不穩定,執政黨危機重重:“這和當前形勢有關,因為現在內外交困,外交麻煩很多,和美日、南海都有摩擦。國內也一樣,新疆暴動、國內群體事件很多,經濟情況也不好,國內政治鬥爭塵埃未定,形勢不穩,所以就要加強打壓。”劉先生介紹說,從江澤民時代開始,當局便開始採用類似手段,實施所謂“政治問題用經濟辦法解決,經濟問題用政治辦法解決”的方針,即對政治異議人士,盡量用經濟罪名處理;而處理經濟糾紛,卻往往加上政治罪名。當局不斷加強對社會上不滿聲音的鎮壓,顯示習近平上台以來的作為沒有什麼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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