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 A! @3 d5 u* L 自從2003年中央提出制定人事管理條例的要求開始,《條例》便開始了長達11年的漫長起草過程。其間經歷了兩次重大的政府機構改革,原人事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均參與起草。業內人士表示,起草的難度很大程度上源於事業單位分類不清。 0 k. r; `4 X$ ]% n$ q5.39.217.762 ^5 O7 I% d! T `8 w5 x* L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這被視為事業單位改革正式開閘的“頂層設計”。文件明確要求,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公仔箱論壇. @) Y- n3 X+ M; E) E
/ Z* v: y& p/ A8 S
“事業單位改革的難點是人員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而隻有在完成分類的基礎上,才能實現人員的分類管理。”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認為。“機構分類是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和前提,而由於人事制度改革涉及薪酬、社保、財政投入等多方面的機制創新,因而在分類改革整體布局中處於核心地位”,宋世明說。“《條例》的頒布,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提供了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同時也對事業單位優化治理結構提出了新的要求,成為促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環節”。高小平認為。 0 P) s% [5 T/ F! Y公仔箱論壇 $ a4 ?5 P+ {/ r% \ 在受訪專家看來,《條例》的精髓在於實現了“兩個轉變、一個轉換”。即通過從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轉變、從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轉變,進而開啟了事業單位用人機制上的轉換。; s. s7 J5 I* U) V
3 K! W0 l" u; L “《條例》健全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中的兩大基本制度,即崗位管理制度和人事聘用制度。”宋世明說,崗位管理是具有基礎性意義的制度,有剛性約束。《條例》規定了崗位的類別、等級和設置程序,這為事業單位推行科學的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礎,避免了人為因素的過多干預。tvb now,tvbnow,bttvb0 l$ S0 d6 w R* s
. \4 Q% n# e I, w( H1 H
人事聘用制度是另一項基礎性人事管理制度。自2002年開始試行聘用制以來,我國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過90%。但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終止,各地做法不統一﹔有的地方雖然聘用的形式有了,但用人機制轉換不到位。& y# ?$ j(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