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中國內地] 高瑜被刑拘 鮑彤提「五奇」質疑 [打印本頁]

作者: x-angel    時間: 2014-5-9 07:19 PM     標題: 高瑜被刑拘 鮑彤提「五奇」質疑

【on.cc東網專訊】 內地記者高瑜因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近日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引起外界關注。自由亞洲電台刊載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秘書鮑彤的聲明,文中質疑當局實施刑拘,但又逾期公布是違法;並提出案件的「五奇」,包括政黨文件並非國家機密等。
9 j4 |: O  G- a3 J& ?3 e8 e5.39.217.766 \# e* O4 h2 u: Z1 p0 H
鮑彤表示,有關部門刑拘高瑜的理由,是她向境外媒體「洩露國家機密」,而另據多家媒體報道,所指的「國家機密」就是是中共中央去年的9號文件。鮑彤就此提出「五奇」:5.39.217.76* O9 k) U& j$ `8 `$ H% J4 `

& i6 f, R5 W$ X5 `" J6 g+ G公仔箱論壇第一,「政黨的文件怎麼能夠被定為『國家機密』,誰有權做出這種離奇的決定?」第二,「高瑜不是黨員,『保守黨的機密』對她沒有約束力,她連黨紀也無從違反,何來『洩露國家機密』?」第三,「中共不是秘密黨,不是地下黨,早在1949年該黨中央就作出了《關於公開黨的決定》,難道至今還在進行甚麼不可告人的活動?」
$ \; ^9 j- l' c- u/ t公仔箱論壇
( \* N$ z, G$ t8 N9 j1 t& F第四,「9號文件據稱是講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居然成為『國家機密』,不僅是奇,簡直是滑稽之極」。第五,「如果這個文件確有嚴重錯誤,有損黨的形象,理應由文件的起草者和發布者負全責,現在有關部門卻嫁禍於記者,懷疑記者有罪。請問,如果收集和傳播訊息有罪,哪裏還有記者的存身之地?」

作者: yygt    時間: 2014-5-10 10:20 AM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对以习近平集团还有希望的,应该死心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