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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稅收局: 財政部應強制雇主須允僱員自定預扣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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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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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8 06: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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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局: 財政部應強制雇主須允僱員自定預扣稅額
(賽城6日訊)內陸稅收局已向財政部建議,強制雇主未來必須為選擇“每月預扣額為最終納稅額”新措施的僱員,接納他們提交稅務回扣表格(TP),確保僱員每月預扣額(PCB)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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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收局稅收組助理主任蔡天祥說,政府是從2014年估稅年開始落實這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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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資料工作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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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僱員已經可以向雇主提交稅務回扣表格,然而因為需要輸入資料及工作繁多,不少雇主不願意接受及處理僱員提交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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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情況下,僱員每月預扣額不准確,他們還是必須在明年(2015年)提交納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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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目前該局推行的最終納稅額的新措施,雇主是志願性,並非是強制性要接納與處理僱員提交的稅務回扣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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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出席部門舉行的“每月預扣額為最終納稅額”措施匯報會後,談及有些雇主不願意配合,接納僱員提交稅務回扣表格,造成僱員無法選擇新措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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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財政預算案宣布,自2014年估稅年起,凡每月預扣稅系統預扣額與須繳稅金相符的打工一族,可豁免提交納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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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可獲取薪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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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蔡天祥說,依據2011年的統計,若所有的納稅人符合條件,全國有高達119萬1902僱員將可以在新措施下,豁免提交納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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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新措施的好處是,僱員每月可獲取的薪水會增加,因為不會預扣更多的稅務,同時,也無需等待內陸稅收局退回多繳交的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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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網下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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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收局公關馬斯崙指出,選擇新措施的僱員可以通過內陸稅收局網站下載稅務減免回扣表格(TP1、TP2、TP3),以填報購買書籍、保險、個人電腦、運動器材、教育及醫藥開銷等回扣的資料後,交由雇主輸入及處理的每月預扣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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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屬並非強制性,雇主可以拒絕接受僱員的申報表格。因此,僱員還是必須在4月30日前,通過電子報稅或填寫報稅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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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每月預扣額為最終納稅額”新措施主要是方便個人納稅人,他們無需在次年的4月30日前整理單據及處理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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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擁有逾千名僱員以上的資方來說,尤其是負責發薪的部門將會增添很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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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局也在積極與國內所有雇主溝通,鼓勵他們配合,落實每月預扣額為最終納稅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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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稅增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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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月6日,全國通過電子系統呈報2013年估稅表,包括個人、商業及外國人共有210萬1610名,比去年同期的167萬5859名,增加了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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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崙說,通過電子報稅的人士也逐年增加,目前有超過70%的納稅人已通過電子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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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以每月預扣稅為最終繳稅額的納稅人,必須符合5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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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一個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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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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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配偶沒有選擇聯合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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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據收入每月預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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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稅務不是由雇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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