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內地]
台灣過馬路捽手機可能被罰300元新台幣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4-5-6 04:56 AM
標題:
台灣過馬路捽手機可能被罰300元新台幣
隨著智慧型手機發達,低頭族數量也越來越多,但在馬路上低頭可能會造成嚴重交通安全問題。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17名立委聯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路人在斑馬線行走時使用行動通訊設備,違者可處以新台幣300元罰款(約77港元)。
, D$ ~2 f0 B* ?: {) Ltvb now,tvbnow,bttvb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y- }: S- y: g# P
邱志偉表示,交通事故會發生,有時候不只是駕駛人的問題,也可能是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或走路分心導致的。邱志偉說,由於現行交通法只有規範汽機車及慢車駕駛人不得於行車時用手機,但現在行人邊走路邊用手機、平板的情形也越來越多,不但影響交通安全,也會妨礙交通順暢,因此需要進一步制定相關法規。
- _6 x/ q7 N& P5.39.217.76
9 M4 U" ?+ [! w7 k' Mtvb now,tvbnow,bttvb
邱志偉指出,許多人在過馬路的時候都還是會低頭看手機,但根據美國研究報告顯示,走路時看手機的行人,在過馬路的時候出現至少一種不安全行為機率是一般人的4倍,因此美國紐澤西州政府立法對路人開罰,如果過馬路的時候用手機,抓到一次罰款金額就是85美元(約2500元新台幣)。
tvb now,tvbnow,bttvb2 S( n; l3 y! K; _: {0 V
; W( z5 C7 Y+ U: K3 c7 [; m6 e
事實上,之前確實有不少行人在走路時因為低頭發生事故,2013年12月一名到澳洲墨爾本旅遊的台籍女子,因為太專心滑手機看臉書,從碼頭掉進海裡,所幸救上岸後無大礙。
; i- n& z8 g; `+ Y
! N+ D! ~7 e+ L( E3 i: V
邱志偉等人所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2日已經在立法院通過一讀,目前送往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