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論家趙少康日前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說,為了解決門檻問題,我建議可以把公投分為兩類,凡是牽涉統獨或“國家”前途、政治體制的問題,應維持現行《公投法》高門檻規定,以免少數人決定了多數人的前途命運,但如果只是公共政策的問題,我認為可適度降低門檻,如降為全體選民的40%或三分之一,用直接民主彌補代議民主之不足,如服貿協議,大家既然不相信“立法院”,又具有一定敏感性,乾脆由公投決定,誰也沒有話說,選民也要學習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7 }( b3 V5 w9 C Y7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N1 H& e; ^9 [# j4 T 我們知道,公投在台灣是十分敏感的政治鬥爭問題。歷史告訴大家,所謂的公投,一開始就是為台獨服務的。資料顯示:民進黨的黨綱之一是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主決定,因此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決定台灣的國土區域與國際地位問題。蔡同榮於1990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旨在推動台灣立法保障公民的直接民主權力,起先以台灣進入聯合國為主題。他也因致力於促進公投立法而被稱為“蔡公投”或“台灣公投之父”。第一個“公民投票法草案”版本1991年3月由民進黨“立委”盧修一、洪奇昌、葉菊蘭等人首次提出該草案由林濁水負責起草。1993年,第二屆“立法院”成立後,蔡同榮、林濁水、黃爾璇等人再度分別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獲通過;蔡同榮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設限條款”,即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之後蔡同榮多次提案並獲得民進黨支持。 5.39.217.767 e' E* C o6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