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卷材料中,兩次提到商人謝耀勝,他與公司另一位負責人於2006年至2009年向羅蔭國行賄。 茂名上述正科級幹部及一位商人說,謝耀勝的妻子是羅蔭國妻子介紹的。按照茂名風俗,有了這層關係,謝耀勝便成為羅蔭國夫婦的“媒人仔”,“這比認羅蔭國夫婦做幹爸幹媽還要親”。 ' D! H, F9 p3 f! n2 X 分析案卷材料,羅案涉及的63名行賄者中,還有41人向羅蔭國行賄過美元或港幣。 5.39.217.76' V" }1 P% d( d4 o9 Q 2 P* g3 W5 e$ _8 i. i# r3 \ 除了廣東緊鄰香港的地緣關係外,茂名官員說,羅蔭國受賄時期,100美元約等於700元人民幣,而港幣有1000元面額的。“行賄現金時,可以將美元或港幣直接放到小的公文包裡,數額大,不顯眼。” * J: k' _6 J$ ^ l 0 p4 ]# J# w) e. G$ Y 5、多人未進入司法程序 茂名官場窩案還有一個顯著特點:很多涉案官員未進入司法程序。 媒體報道,涉案廳、處級幹部240餘人的茂名窩案,當年放過了160餘官員,包括馮立梅。 5.39.217.769 o- f: K9 j5 t' R$ u; G! `: ^& U 5.39.217.76& ~2 @5 y7 t. X7 ~; X 以羅蔭國案為例。依據案卷材料、知情者的講述及公開資料,我計算了下,向羅蔭國行賄的44名黨政或事業單位領導幹部,至少24人,有的還在擔任原職、有的調任其他職位,有的已經退休。 ' H, K7 @+ L4 N, r/ i2 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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