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馬來西亞] 嘲笑回教徒條文不適用“性愛二人組”1控狀撤銷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4-23 07:53 AM     標題: 嘲笑回教徒條文不適用“性愛二人組”1控狀撤銷

(布城21日訊)上訴庭三司認為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不適用在非回教徒身上,撤銷“性愛二人組”陳杰毅和李美玲所面對的第三項被控嘲笑回教徒的控狀。
- c0 ?% u, u( n5 I: L公仔箱論壇以拿督威拉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裁定:“我們允許上訴(撤銷控狀),因為我們受到1988年最高法庭判決的約束。”; k8 p/ o/ \9 d
此案副檢察官旺沙魯丁透露,總檢察署會提出上訴。現年26歲的陳杰毅和25歲的李美玲於去年7月18日被控上地庭,他們一共面對3項控狀。
9 B/ ]* z8 `  P4 |2 f(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高庭法官於去年11月21日拒絕兩人的申請,並指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適用在各族身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 H9 i  J1 \6 ^5 z& J* X
兩人要求高庭宣判第298A條文與聯邦憲法有衝突,在他們身上不適用,反之只適用於回教徒。兩人不滿高庭的判決,於12月20日向上訴庭上訴。
  V1 b4 z) p* n) ^  o, V2 |此控狀指出,被告在他們的面子書上載的內容和評論,有可能引起其他宗教徒的敵意,而這些內容是於2013年7月11日和12日晚上10時48分,在金馬路的一家餐館被人查閱的。% u& |' g8 @0 W+ Q* }  z
他們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短兩年及最長5年。1 {, _& \/ w+ {
2控狀下月12過堂tvb now,tvbnow,bttvb9 e0 r3 u1 j1 r4 r; A7 y3 p: K& Q
陳杰毅和李美玲的代表律師張裕田指出,2人仍面對其他2項控狀,並將於5月12日在地庭過堂。
. N9 H2 z9 P, ]7 s" Ktvb now,tvbnow,bttvb首控狀指出,兩名被告在他們的面子書“Alvin and Vivian ”,發表具煽動性的內容,即兩人享用肉骨茶的照片和貼文,打上“祝賀開齋”的標題,還寫上“香、好吃和開胃”字眼,照片還有“清真”5.39.217.768 }& B  y  ?: G
的標誌。他們被指於2013年7月11日和12日晚上10時48分,在怡保路的珍珠坊犯下上述罪行。
$ H) o! o% c' stvb now,tvbnow,bttvb兩人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罪成者,若是初犯,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判坐牢5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e# a0 E  Z. [$ {4 B
次控狀指出,兩名被告於2013年7月6日和7日晚上9時至凌晨2時在網站http://alviviswingers.tumblr.com刊載猥褻照片。5.39.217.769 ~4 T! H( _4 m/ @2 V. N* C
他們抵觸2002年電檢法令第5(1)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低1萬令吉或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