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 N" a! k' P5 L公仔箱論壇在這法例之下,若車輛的前或後車牌被雪覆蓋、有泥塵、生銹、褪色、車牌膠蓋顏色過深等,導致任何一個數字或英文字母不能清楚可見,警方都有權向駕駛者發出罰單,罰款額為110元,不需扣分。張警長表示,警方執法時不會死硬地只按照法例來開罰單,相反警員多數要靠常理、邏輯、天氣及路面狀況來判斷應否發告票。好像這個冬天經常下雪,停雪後行車路上鋪滿雪泥,汽車行駛時會被前車濺起的濕泥弄污車牌,這情況警方通常都會容忍。「警方不會在下雪期間向車主開出這種罰單,因為不合情理,就算上到法庭,法官也會斥責警員不合理執法。可是,如果已停雪數天,車主理應有足夠時間和機會,清理積在車牌上的積雪,或清潔車牌上的污垢。若車牌上的污泥也變乾變白,即車主沒有盡責任去遵守法例要求,警方便不會手下留情了。」他續說,警員也會留意從油站、購物中心停車場甚至剛從住家車道駛出來的汽車,因為這情況代表車主是有機會清潔車牌,若該車牌還是污穢得難以看清,車主被抄牌也無從反駁了。$ D& X) L }+ e8 \0 K7 F
$ j% ^8 O8 R% E. v1 r0 Q$ v此外,張警長提醒車主,根據《公路交通法》第13.(3)條規定,整個車牌的所有數字及英文字母,不可被任何障礙物阻擋,以免防礙衝紅燈攝影機、雷達車速攝影機及收費道路攝影系統取得車輛的資料。因此,車主要注意後備車輪、防撞欄、單車架或任何汽車附加物的擺放位置,以免觸犯法例。「有車主為了逃避收費道路的攝影系統,會以各種手法掩飾車牌真身,如利用油漆稀釋劑將車牌上的字擦至褪色,甚或更改車牌其中一個數字,這情況屬於毀壞車牌,違反《公路法》第12.(1)條規定。一經警方發現,車主可被拘捕,並即時被沒收車牌,車主更要自行找拖車公司把汽車拖走。」緬省溫尼辟市一名駕駛人士日前被警員發現汽車車牌部分被積雪遮掩,接獲203.8元罰單,司機聲稱要上庭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