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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內地] 廣州: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將被問責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2-12 07:33 AM     標題: 廣州: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將被問責 

2月11日電/政府投資項目如果超概算將被問責。《廣州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試行)》日前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3 h! }7 O( Y* b- \# u

/ r) `" `6 n7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據新華網報道,實施細則明確將全口徑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納入監管范圍,今後政府投資項目將實現中標價就是工程造價,超概算將被問責。細則規定,廣州市的重大項目應向社會進行發布,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應將項目信息對社會進行公示。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x; T8 g* [8 q( Z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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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細則還規定,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2億元以上(含2億元)的城市基礎設施和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等特別重大項目,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方可審批項目建議書。 tvb now,tvbnow,bttvb$ o( O& I9 T& \( X' t/ k*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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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出了問題卻沒人負責”是此前的一個老問題。據悉,《廣州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早在2011年6月1日就開始實施,雖然明確了市發改委、國有資產、規劃、國土房屋、建設、環保、審計、監察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但由於實施細則遲遲沒出來,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界定還不夠清晰等原因,在實際過程中仍出現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基建程序,部分項目未通過審批,監管薄弱甚至缺乏等諸多問題,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的現象屢屢發生。 - _4 h8 w9 Z7 H7 F: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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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實施細則的出台,實現了從“重審批輕監管”向“全程監管”的轉變,將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完善問責機制,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將減少違反建設程序、超預算和概算等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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