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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注意] 狂犬疫苗~那些我們不知道的事 [打印本頁]

作者: 145451    時間: 2014-2-12 01:29 AM     標題: 狂犬疫苗~那些我們不知道的事

狂犬疫苗~那些我們不知道的事作者:furkidsjournal 2013-10-09        在健康與照料

如果大家的記憶猶新,在今年台灣狂犬疫情爆發而造成疫苗短缺之際,「台北市獸醫公會理事長楊靜宇曾提醒,疫苗抗體有效期可達3年,若去年、前年已施打,目前疫苗缺貨暫時打不到也無需擔心。」很多人才恍然大悟,原來政府規定每年都要打的狂犬疫苗,效期可達3年。而如果你的毛孩得到肥大細胞瘤,然後有人跟你說是因為牠注射了狂犬疫苗後的不良反應所致,你的反應會是什麼?驚訝?懊悔?憤恨?
大部份的家長可能都會揉雜著複雜的情緒來面對這件事,畢竟,獸醫告訴我們每年都要打疫苗,而且政府也規定每年都需打狂犬病疫苗,但我們都照著做了,卻造成毛孩不可抹滅的傷害?情何以堪?
住在美國緬因州的Kris Christine,原本只是一個尋常的拉不拉多愛好者,2003年在她的拉拉Meadow六歲時,照例注射了三年效期的狂犬疫苗(美國有些州可三年打一次狂犬疫苗,而緬因州是規定兩年需注射一次),然而在打完狂犬疫苗後沒多久,Meadow注射的部位迅速的長了一個腫瘤,經診斷後是肥大細胞瘤。雖然獸醫無法證實腫瘤與狂犬病疫苗注射有關,但腫瘤的中心可見到疫苗的穿刺點。傷心的家長看到腫瘤不斷在Meadow身上擴散,身為緬因州總檢察長前私人助理的Christine知道,她必須採取什麼行動,讓其他毛孩不必冒著風險過度注射疫苗。
美國授權每州都可訂定自己的地方法,規定該州的犬貓要多久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在Christine的奔走推動之下,2004年緬因州成功的從兩年打一次狂犬疫苗,變成三年才需打一次。而在2005年,她更成功的說服政府將醫療豁免條款納入法律中,使得生病的毛孩可以有理由不用打狂犬病疫苗,以避免疫苗打下去後衍生更多不良反應。
狂犬病疫苗是唯一一支美國農業部USDA要求必須在市場上進行研究最低免疫持續時間的疫苗,在Christine奔走推動法案修改的期間,發現法國於1992年曾經針對狂犬病疫苗做過研究,證實狂犬病疫苗的效力可維持五年,但因為是法國的研究,並不被美國所承認。因此,如果需要修改法律,Christine知道必須進行一項研究來滿足USDA的標準。
Christine為了促進這項研究,特別向兩位疫苗專家請益,一位是Hemopet動物血庫的W. Jean Dodds, D.V.M,另一位是威斯康辛大學獸醫系的Ronald Schultz, Ph.D博士。兩位專家都自願花時間及提供意見在此項研究上,同時Christine也於2007年成立了狂犬病挑戰基金會(Rabies Challenge Fund),專門研究狂犬疫苗的免疫持續效力。
而根據Ronald博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狂犬疫苗產品,不論是一年期或是三年期,其實內容都大同小異,只有少數成份略有不同,但是疫苗公司都不願意提供這些訊息,因為與人的疫苗不同,動物用的疫苗成份是有專利的,但是免疫的效力是相同的。
也就是說,雖然一年期與三年期的疫苗內容大同小異,但如果該州法律規定一年打一次,即使是標示三年期,也還是要打。
Ronald博士與他的同事已成功的讓美國每一州都採取三年打一次狂犬病疫苗的疫苗政策,但顯然的從一年打一次到三年打一次還不夠好,因為狂犬病疫苗的效力其實可以更久,Christine就認為,疫苗不是好東西,沒有一隻狗兒應該被過度疫苗。
注射疫苗會有什麼不良反應,很少有獸醫會主動告知家長,而除非是打完疫苗馬上有狀況,不然長期的不良反應都會被忽略,也不會被回報或監控。
根據2008年美國獸醫協會出版的「犬隻狂犬疫苗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評估」 (Frana, Clough, Gatewood, Rupprecht. 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 of rabies vaccines for dogs to evaluate safety and efficacy. 2008; 232, 7),於2004年4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美國USDA獸醫生物中心共收到246起狂犬疫苗不良反應的回報,包括嘔吐、面部腫脹、注射部位腫脹或腫塊、嗜睡、蕁蔴疹、掉毛、自體免疫疾病、死亡等。但其中有72%的狗兒同時也有接受其他疫苗或藥物,所以無法斷定狂犬病疫苗即是罪魁禍首。
美國USDA也要求疫苗廠商要提交自家產品的不良反應,在三年內有10000起所有動物的不良反應報告,有65%是狗。在該份報告上說明,狂犬病疫苗是最常見不良反應的生物製品。因為狂犬病疫苗是死毒疫苗加了佐劑,使得發生免疫系統的不良反應機會更多。
由於不可能從疫苗廠商那裡獲得任何資金贊助相關研究,狂犬病挑戰基金會成立至今,完全靠募款來維持基金會運作,以及研究的推動。Chrisitne也堅持不斷在公開場合向公眾演說,相信毛孩家長會愛屋及烏,以小額募款讓更多無辜的狗兒可以免於過度疫苗的危害。
而也因為美國農業部不承認用滴度Titer測量血清抗體的準確性,因此目前基金會的研究仍是在實驗犬身上注射狂犬病毒使其感染,並建立免疫力。這也是基金會極力持續向美國農業部交涉,期望可允許用滴度試驗取代病毒感染試驗,並在未來可以建立滴度測試的效力,將一律接種的現行規定,改為一般的狗兒可先經由滴度試驗,測定免疫狀況再接種狂犬病疫苗。也許在基金會持續努力下,美國很快即會接受用滴度測試免疫持續效力。
狂犬病挑戰基金會另一項任務即是改變大眾對狂犬病的認知,按照美國現行法律,若是一個人被一隻狗咬了,而牠三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晚了三週還沒打,那牠就會被視為危及公衛的沒有疫苗保護的犬隻。Christine表示,這是十分荒謬的,因為狗的免疫力不會因晚三週沒有打疫苗就掉到零,而人的破傷風疫苗也不可能因為晚打三週而消失免疫力一樣。
狂犬病挑戰基金會的宗旨在於證明狂犬病疫苗的效力可以持續至少七年以上,而七年的免疫力持續時間從公共健康的角度來看會讓大眾有不少信心,已經打過疫苗的狗兒不會是個威脅。但從每年打一次疫苗到三年打一次,已經讓許多獸醫減少這方面的收入,未來獸醫的年度健檢可能需要做大幅修正,這也是基金會目前受到來自獸醫界阻力的原因。
但是,Christine的不屈不撓精神令人印象深刻,而這些都源自於她對於她的愛犬Meadow的回憶,因為「狗兒貢獻這麼多給我們的生活,這是一個我可以報答牠們的微不足道的方法。」
How could anyone look into those eyes and knowingly give him a vaccination he didn’t need?
狗兒不良反應回報的網頁上,Christine寫下了以上的字句,「任何人怎麼可以直視牠的眼睛,在知情的情況下給牠並不需要的疫苗?」
狂犬病疫苗,是唯一一個由政府當局規定,而不是基於科學家研究發現的疫苗,或許隨著更多努力更多證據出現,未來有一天,法律會趕上科學的腳步,而 那時也將是所有毛孩之福。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的到來,我們所有毛孩及毛孩的家長,或許都應該感謝Meadow及牠的家長Christine。

作者: asan1225    時間: 2014-2-25 03:22 PM

原來可以三年打一次喔那每年打起不是傻瓜了
作者: rwmlau2004    時間: 2014-2-27 12:19 PM

多謝分享資訊 ~ thanks
作者: shirleycws    時間: 2014-3-6 10:53 PM

獸醫唔係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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