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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內長: 可服務至3年屆滿快餐店外勞准證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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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4-1-15 07:24 AM
標題:
內長: 可服務至3年屆滿快餐店外勞准證不延長
(布城13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宣布,移民局即日起不再延長及更新在國內快餐店工作外勞的准證,同時已停止發出新的工作准證予新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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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目前在國內快餐店被雇用的外勞還可以繼續工作,不過,工作准證屆滿後,不准更新,必須立即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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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在快餐店工作持有的工作准證最高期限是3年,一些已工作了1至2年的,還可以繼續留在該領域工作至到准證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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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部門與到訪的烏干達內政部長阿隆達將軍會談後,宣布該部已開始執行禁止外勞在快餐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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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捉非法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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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將從本月21日午夜開始,大規模逮捕非法外勞,並在7天內,甚至最快3天,把非法外勞遣送回祖國,不會發生扣留營爆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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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說,內政部已在憲報頒布了數個地點,作為臨時的扣留營,也會與各外勞供應國的大使館配合,處理非法外勞回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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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證費涵蓋外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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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勞“i卡”須由雇主支付一事,內政部澄清,有關費用已涵蓋在申請外勞臨時工作准證(PLKS)費用內,雇主無須另外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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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本月9日宣布,外勞今年內必須申請“i卡”(外勞身分證)取代工作證件,而每張值約110令吉的“i卡”,由雇主自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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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另徵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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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發出的文告中澄清說,該部不會向申請“i卡”的雇主徵收每張約110令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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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該部已把“i卡”的費用,涵蓋在申請外勞臨時工作准證(PLKS)費用內,因此,雇主無需額外為外勞支付約110令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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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部門與到訪的烏干達內政部長阿隆達將軍會談後表示,雇主必須了解這是政府的政策,實行最低薪金制是鼓勵雇主僱用本地員工,而不是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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