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鐵新營號誌分駐所呂姓主任及楊姓技術助理,被控不實驗收工程,除讓廠商取得工程款,且規避逾期罰款,圖利廠商73萬元。台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嫌將呂、楊及廠商共4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台鐵在2008年發包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升計畫,善化至新市間的簡易通勤車站新設號誌配合改善工程,由昌台公司以350萬元得標。2010年3月報竣工驗收,同年6月完成驗收。呂等人被控明知「不鏽鋼槽徑路設施」等工程未依契約施工,卻填載驗收合格,讓廠商免於因工程逾期,要被罰款近40萬元,並讓廠商取得工程款28萬。 楊姓技術助理被控在2010年2月假藉電務零星修繕工程,以「南科站不鏽鋼線槽焊接固定工程」名義重複發包給昌台,金額9萬多元,呂、楊涉嫌製作不實驗收內容,讓昌台請領工程費。 tvb now,tvbnow,bttvb% G9 {$ k) R; C& |# j&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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