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 w" k u+ i. r5 ]* ?4 I 房產轉讓環節稅負重 # @3 l5 Y: P8 o " }" N& ~! u; Y. t 黃新華認為,現行稅制結構不合理之處也應修改。首先,在房地產開發、轉讓環節稅負過重,導致商品房價格中含稅過高,房價降低空間減少。 3 L e$ K& ?1 z3 h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6 g9 g- o7 W& `: n; F$ b1 j3 W
其次,具體稅種設計上存在重復徵收。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僅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還應繳納契稅,其必然在房價中反映出來,而開發商銷售房地產又要繳納營業稅,營業稅計徵依據房地產銷售額。這樣,銷售額中所包含的土地出讓金和契稅部分又要徵收一次營業稅。 ( v- ?9 s ]& {1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a' j: a8 t6 R- d+ m- N 要從上述幾方面完善房地產稅收的法律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