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 x `" g- a3 t3 ?但2000年後,特別是全球化之下,西方經濟屢受金融風暴打擊,貧富懸殊拉大,窮人沒有更少,只有更多,而曾是共產主義的國家,自從轉為民主化之後,人民在政治民主及自由之後,卻未必有溫飽,有些甚至懷念起共產社會。這種究竟先政治後社經或先社經後政治的人權討論已不復存在,反之,現在對人權的理解是,不應分先後、優次、時間或順序,而是一視同仁,人權就是人權,同樣重要。於是,法官的審理角度亦有變化,部分人權保障意識較強的國家,其憲法法院對於保障社經權利以及少數人權利方面,走得比西方國家更前。南非前憲法法院大法官AlbieSachs就是一個好例子。他嘗試以人的尊嚴之角度來審議各類人權,而非上一代的以政治權利優先,法院不應多理會社經權利之角度來審案。筆者曾在本欄提過他的著作,此處不贅。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5 `& u+ B4 `7 `8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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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英國普通法法制,長期受到英國普通法之影響,對人權條文的態度,當然跟西方國家無異——指的是上一代的西方法學主流,即是重政治輕社經。因此,當馬道立在霍春華案(Fok Chun Wa and another v The Hospital Authorityand another (2012))第66及76段指出,「法院通常不會論斷政府的社經政策之優劣」,「只會在相關措施完全沒有合理理由之下,法院才會干預」,說法相當保守,大家就不感到奇怪。因為這是相當合符過往終院處理涉及社經權利訴訟的思路,例如領匯案件(LoSiu Lan v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2004)),雖然判辭沒有直接提及,應以什麼角度來詮釋社經權利,而是以房屋條例內的技術理由來否決司法覆核,但看完此案的判辭,特別是法官強調他們只看法律解釋而不看其他元素,大抵沒有市民再願意以房屋權利來挑戰公屋政策,因為輸硬。 5 ?' Q9 R' T, V9 \) F" T6 w5.39.217.76" E8 E7 q- R' V& d2 c4 E$ c1 O+ e& g
2 `2 E) W( ^$ q; ^! E) Otvb now,tvbnow,bttvb對筆者而言,終院一年來處理人權的態度,作了很大轉變,讓人耳目一新,可以算是正式進入了「馬道立年代」,值得支持。本年的W案件(W v The Registrar ofMarriage (2013)),還了變性人的婚姻權利,讓香港平權運動注入了強心針;至於較少人提及的周諾恆等地鐵儀式搶咪案件(HKSARv Chow Nok Hang (2013)),終院以技術理由指出周諾恆等之搶咪時間好短,沒有破壞社會安寧為由而讓被告上訴得直,至少令律政司以後不能再胡亂在法律裏找一些罪名來檢控示威者;而在孔允明案則肯定了社福之憲法權利,也是一個好開始,讓市民明白社福權利和政治權利應有同等地位。今年的終院判決讓人看到進步的一面,而且是成為社會工程及再造的推手。+ e+ Z' O# I! W. f( Z4 k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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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坦白說,香港是一個保守的社會,未必願意接受終院的法官們,如華倫法官擔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Warren Court)年代一樣,以釋憲來推動社會改革,以大法官來為社會政策把脈,有必要時出手捍衛少數人的權利。美帝法官這種手法叫做司法行動主義(judicial activism),在受英國普通法影響的國家甚少同意及採用。但馬道立年代是否正走向更積極及介入的角色呢?香港市民要知道,司法行動主義亦是法治的一部分,我們準備好了沒有?5.39.217.76% S* m- s9 h. U3 a6 F" N. Q- V3 f
" \; s$ l& s' B, {) Z. b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3-12-30 06:4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