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拚經濟的主菜「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二階段規畫方案,前天拍板定案,將在促進資金、人才與貨物自由流動的主軸下,推動金融服務、教育創新、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等五大重點產業,並大幅減少租稅誘因範圍。在歷經過去二個月的爭議後,示範區回歸到正軌,更讓外界嗅到政府推動自由化的決心。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初始目的,是要藉由示範區小規模的自由化,一方面向國內示範自由化的意義,並化解各界的疑慮,另方面也能向世界各國示範,台灣有推動高品質自由化的決心與能力,以便創造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條件。示範成功,則可進一步擴大;若不成功,至少影響範圍受到控制。當然,示範區內也需要投資與業者進駐,才能驗證自由化的效果,因此給予適度的租稅誘因來招商引資,也是必要的配套。 示範區計畫的第一階段今年8月已經上路,並以「六港一空」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為範圍。但因急於上路,第一階段示範區的重點,集中在自貿港區等現有機制的擴大與深化,並以不需修法即可執行之措施作為推動項目,因此招商引資的性質遠高於自由化示範,也使外界都把目光放在第二階段,要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來推動的「修法自由化」內容。 不過特別條例草案在10月出爐後,各界的反應噓聲多於掌聲,因為草案減稅、免稅的條款占據了主角地位,自由化項目反而變成配角,也使得江揆不得不要求歸零思考,重新再來。 前天經馬總統拍板通過的新規畫,內容包含了放寬資金與人才流動的障礙,商品檢驗制度與國際接軌,開放會計師、律師及建築師的投資限制,推動跨國產業合作以及提供便捷土地取得等。而在重點產業上,加入教育創新、金融服務與國際健康服務。 從示範自由化決心的角度觀察,這次新的規畫確實顯得亮眼。例如近年來歐美澳洲的國際名校紛紛來亞洲設立據點,帶動教育創新;新加坡、韓國甚至馬來西亞,都已經成為重要的國際教育聚落。 但我國因私校法對校地、班級規模等限制,迄今沒有任何一家設立分校或其他合作關係;但要修正私校法來解套,簡直難如登天。其他如律師事務所及醫療機構的改革與開放、商品檢驗的簡化等,也是討論多年沒有結論的老問題。這次納入示範區開放,代表了主管機關心態的重大調整,反映出政府「玩真的」的決心,值得讚許。 但我們沒有本錢自滿,因為這些對我們來說是跨出艱難第一步的自由化,在亞洲都已經不是什麼創舉。非但是亞洲四小龍中最後一個加入開放的經濟體,連許多東南亞國家都已經全國實施;因此只在示範區起步這件事,就應該讓我們戒慎恐懼。 況且,跨出這艱難的第一步後,其實距離TPP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以美韓FTA的要求來看,我們行政程序還不夠透明,法規評估制度尚未建立,郵政改革尚未開始,實質的公營事業還主導著金融、電信等行業。這些更為深層的改革,都屬於需要打破主管機關守舊心態的「修法自由化」挑戰。 但無論如何,這次示範區的修正,讓我們看到政府願意做「對的事情」,而不是做「容易的事情」的態度,是一個成功的開始。但自由化的工作不是只與自己比較,而必須與亞太各國賽跑;路遙知馬力,如何持之以恆、始終如一,可能更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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