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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港澳台] 「不同意」與「汙衊」之隔 [打印本頁]

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3-12-3 12:43 AM     標題: 「不同意」與「汙衊」之隔

「多元成家」的討論繼續掀起波瀾,正反雙方陷入激烈對立。從馬總統和江宜樺院長各自強調「目前社會尚無共識」來看,執政黨對此法案持保守謹慎的態度,修法的前景未必樂觀。以目前的社會氣氛,「超前立法」不是件容易的事。 民主社會的好處,多元意見如百花盛開,人人暢所欲言,也可以不同意他人的主張。不過,「不同意」和「誹謗、汙衊」還是很不同的事。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人士最近用詞頗重,除了以「淫亂」、「動搖國本」等字眼指責,還以「愛護家庭」的名義,直指多元成家的主張就是「性解放」。把這頂大帽子扣在別人頭上,似已不僅在表達「不同意」,還跨向了「汙衊」的邊緣。 指責同性關係是「性解放」,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在人家嘴裡,這已不是厚不厚道的問題,而是誠不誠實的問題。若只是追求「性解放」,賓館或縱欲派對就做得到了,何必辛苦爭取組成家庭的權利?同性伴侶相守在全世界都是爭議性話題,在某些宗教和衛道人士眼中仍是道德所不容;但從大勢的演變看,多半是走向更開放的態度及更包容的法律對待。連教宗方濟不久前都公開呼籲,天主教會應寬容慈悲對待墮胎婦女和同性戀者,「否則道德高塔可能如紙牌堆砌的房屋倒塌」,也是這種趨勢的顯現。 民主社會,每個人儘可以「不同意」他人的主張,但以「汙衊」的態度待人,反而凸顯出自己的胸襟寬窄。「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此民主之底線;多元成家之爭當然也應在底線內進行辯論。 : E3 @2 J7 w: @9 n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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