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認為,在公開場合所進行的政治性演說與抗議活動,很多時候是為下一代做錯誤示範。因為政治性演說,不時的會出現情緒性髒字,抗議活動,不時會飛出攻擊性鞋子。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象徵,是進步的動力!言論自由的精神,在於隨你說出你所想要講的話,並且負起言論責任!哪怕你說的是髒字,哪怕你做的是人身攻擊,都要予以尊重、保護,不該打壓禁止。因為,在政治領域中,國家機器對人身自由的可能侵害,何止千百倍於言論自由。 在對這些事情做出批判前,朋友,先回顧一下台灣爭取言論自由的發展歷程吧。大家似乎忘記,曾經走過的言論出版自由受限,與黨外人士爭自由的歲月。 今天大家所能享有的自由,不是天生的,是爭來的。 不過,我們還是要往前看,在追求言論表達自由之時,也要保障他者,並且尊重一切與我們不一樣的聲音。如果說,今天丟鞋是為了達到宣傳與抗議效果,那麼無可厚非;只是若是為了傷人,很可能因為這一「作為」,反而破壞社會對公民運動的支持,模糊公民運動的訴求。 我認為,在政治場合辱罵人、又或是丟鞋,未必會教壞後生晚輩。如這些作為涉及法律問題,可以透過法律爭訟來辯明,讓被告和原告間的互動,提供公民教育的活教材。追求言論自由都來不及了,我們怎麼還想著要去箝制它呢? * q* P! L3 a- V7 n$ I! t; B4 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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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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