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y3 \% ~8 v. [4 h/ \ \5.39.217.76有些人悲觀地認為,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而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不過,這種做法帶來的社會成本和經濟成本都過於巨大,在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看來,這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的方式。0 r% z( k& Y, {3 S
. U* k. ?6 j+ V D, G4 h不過,從我國相關法律制定之初到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由於當時的法律、法規並沒有過多涉及70年之後的問題,而隨著很多商品住宅“年齡”的增高,原本要留給未來解決的問題開始變得十分迫切,這場始於二十多年前的土地制度改革也急需新的注腳和更加完善的體系。“70年后土地使用權怎麼辦”,不僅是購房者關心的個人問題,同樣也是中國土地制度改革繼續發展完善所必須回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