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村長陳振興說,村民常向他抱怨,他在治安座談會時,也曾提了2次,警察雖已加強巡邏,但警察一走,青少年就又聚回去;他氣得請鄉公所於年初在碉堡旁設1盞路燈,本以為春色無邊會「見光死」,但民眾告訴他,「下午4、5點都敢脫光衣服了,照再亮也沒用」。 仁里派出所所長盧譽仁表示,火車站前有巡邏箱,員警巡邏時,都會繞到碉堡旁巡視,以後將不定期突擊,並請員警爬上碉堡檢查;如有人在公共場所「辦事」被抓到,將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化罪送辦,如果未成年,會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 k& h X' B \0 w. ^ d6 p) q$ R【2013/09/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