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集會須有警察准證” 5前大學生上訴駁回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9-6 07:40 AM
標題:
“集會須有警察准證” 5前大學生上訴駁回
(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 G0 X/ |+ ~5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tvb now,tvbnow,bttvb' b, v0 Z# R2 y1 R1 f9 A7 n0 R& y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公仔箱論壇$ H5 t' ?! f- s( j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 Q" o# q G* L2 v9 \
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 x P+ |' e3 T: I# P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