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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讓監察院變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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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3-8-25 01:32 AM
標題:
誰讓監察院變遮羞布
綠委提修憲案要廢監察院,說其已淪為政黨遮羞布以及政治打手的角色,大失公信力,每年花費七億,彈劾案每件價逾二千萬,實在難以找出它繼續開張的理由,因此要「拆政府,廢監院!」 但綠委沒說的是,令監察院長王建煊最不滿,也令行政院長抗議的監委自動調查無上限、糾正浮濫、約談過頻、干預行政、表決制度不彰、耍官威等問題,都是最激進的監院綠委做的,他們正是「遮羞布及政治打手」。 綠委給的監察院罪狀是:「在彈劾案部分,張通榮關說案未通過,與鄺麗貞案『出國溢領旅費』、劉姍姍案、郭冠英『范蘭欽事件』案、柯文哲『誤植愛滋器官』案等相較,這其中有被判刑卻不彈劾、有未起訴卻遭彈劾、也有僅對柯醫師一人彈劾,可知彈劾標準不一,重案輕放,輕案卻重判的情況相當嚴重!」 說得很對,正是「標準不一」。這些案中,「誤植愛滋器官」,涉及人命,該是最嚴重的吧?但柯文哲卻僅降二級改敘,等於沒事,綠委還不滿;而郭冠英是個人的匿名言論,當屬言論自由,與職務無涉,按說與官箴無關,監院連討論都沒格,還豈可立案,結果卻被政治打手彈劾撤職。此案監院還被判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結果卻掩在政黨遮羞布裡無人聞問,若是柯文哲遭這般迫害,那綠委豈不早「拆監院」? 劉姍姍的事更是荒唐,她依外交部規定辦事,卻被美國扣「虐待非人道罪」,控廿年徒刑,手銬腳鐐。若她真是有罪,那彈劾、罰休職又太輕了,這裡面沒有模糊的空間。結果她自己交鉅額罰款回國,我地檢署連起訴都沒,就將全案簽結,還劉清白。監院仍落井下石予以彈劾,罪名是菲傭跑了她雇了美國人,有違國家安全,這種欲加之罪,就像彈劾豬血糕一樣。 監察院是該關門,但誰是使它墮落至此的「遮羞布以及政治打手」也要弄清,寫入墓誌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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