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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8-7 10:34 AM     標題: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吉隆坡6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認為,家庭暴力法令已經保護男性,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全力集中在執行與執法,而不是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
1 t6 ^1 s. ^) V+ v'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在上週發生了2宗丈夫被妻子虐待的暴力事件後,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諾哈妮就宣布要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公仔箱論壇( Z: j3 M9 W5 b+ w) d4 J4 K0 U# F/ `# S% j
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告知部長諾哈妮,男性已在家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獲得保護。
  h& Z# Z" u& R. f. e. k. t: a$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該法令保護的性別詮釋是中立的,涵蓋不僅是配偶、前配偶、孩子和無行動能力的成年人,或任何其他的家庭成員。5.39.217.76+ X8 v1 \6 V0 b, H4 b( T. ]
該組織說,無可否認男性也可以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然而,不幸的是,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婦女。
5 ?- K6 H5 O. O2 K)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據警方統計,在2011年和2012年在馬來西亞家庭暴力個案中,約75%的受害者是女性。公仔箱論壇0 F/ r$ T7 z9 Q8 x
文告指出,整體上來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面臨最醜陋與現實的問題。tvb now,tvbnow,bttvb5 E4 f+ f1 X7 u& D/ k- u
該組織認為,這並非起草新的法律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家庭暴力法令”的實施和執行,因為法令不分性別,都有給予他們所需要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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