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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歌手吳虹飛發微博稱欲炸建委被拘留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7-25 09:11 AM     標題: 女歌手吳虹飛發微博稱欲炸建委被拘留

歌手吳虹飛
  7月24日電/女歌手吳虹飛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發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被北京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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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 Z  s- O3 I5 {! }% S2 |  從微博搜尋,@吳虹飛 發表的不當微博言論是:“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我想說,我不知道建委是什麼東西,是幹什麼的,不過我敢肯定建委裡全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還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無節操的所謂好人。我才不會那麼傻告訴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沒了上了新聞你們就知道了。” 公仔箱論壇7 }. C! k7 K2 z* Z

9 T5 M1 ~$ q5 t3 ?6 z; {6 y5 A  之後,吳虹飛可能意識到不太妥當,又發了一條:“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旁邊的麥當勞——的雞翅,薯條,饅頭……”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6 V' Q) E: W& x9 b

6 O+ r7 l2 E: n- j1 _(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多數網友認為:7月20日晚剛發生首都機場爆炸案,作為歌手和公眾人物的吳虹飛次日即在微博上揚言要“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還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無節操的所謂好人。”這是非常不妥當的。在首都機場爆炸案還處於大眾熱點關注時,發布這樣有關實施爆炸的言論,涉嫌擾亂了公共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甚至於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微博上的發言,不能隨意揚言實施爆炸,這會引起人們的恐慌,造成社會公共秩序的混亂。 ; i( T7 [* U: S; J! e/ h9 c7 a; M

3 g, Q* W( _/ r2 R% d/ J* S7 Q  不過,在發了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這條微博之後,@吳虹飛似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之後的數小時,又發了條:“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旁邊的麥當勞——的雞翅,薯條,饅頭……”。這應該是對前一條微博作出的更正和解釋,也是認識到前一條微博的錯誤。tvb now,tvbnow,bttvb4 e. W" g6 n0 |) t' H1 }% }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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