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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開展兩岸新局 [打印本頁]

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3-4-19 01:04 AM     標題: 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開展兩岸新局

去年5月,馬總統在就職演說中表示,未來兩岸政策三項最重要的目標是,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與全面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包括ECFA後續協商,與擴大吸引陸客、陸資與陸生來台;同時現在兩岸關係已經大幅改善,因此有必要全面檢視與修訂兩岸條例,以因應兩岸新局。而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則可說是最具有指標意義的政策,因為這不但可以服務廣大的兩岸人民交流所需,更重要的其代表兩岸關係又往前邁進一大步。 依據政府所公布的資料,去年台灣人民為各種目的赴大陸的總人次為534萬人,而大陸人士來台的總人次為242萬人次,而且每年都在快速的成長當中;同時,去年台灣出口到大陸與香港的總金額為1,186億美元,台灣從大陸進口436億美元。大家試想,兩岸這麼多的人員往來,難保沒有意外發生,比方說,萬一有台灣人士在大陸發生意外事件,該找誰幫忙?同樣的,萬一大陸人士在台灣遺失來台灣的旅行證件(俗稱大通證),他們又該找誰幫忙?其實兩岸關係發展到今天,人員往來如此頻繁,經貿交流如此重要,我們相信兩岸人民當然都希望能夠在當地設立辦事機構,以便能為雙方的人民提供即時的在地服務,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其中當然可以不必有任何的政治目的。事實上,陸委會公布的多次民調顯示,超過七成的民眾都支持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大家都有實質上的需要,如此而已。 既然是為了要服務兩岸民眾往來的需求,因此直覺上來說,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業務當然應該要愈齊全愈好,包括經貿、文教、聯繫與急難救助等業務。同時,為了讓兩岸政府派駐人員往來方便,同時身分與安全上能得到保障,因此某種類似外交豁免權也是有必要的。而最受到國人重視的應該是關於此一辦事機構能否簽發旅行證件,如台胞證及入台證等,我們希望基於便民的原則,兩邊政府應該積極協商把此一功能納入,這才能達到真正便民的效果。 當然,可能有一些人對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會有疑慮,他們覺得如果大陸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很可能會如同大陸在香港設立的「中央聯合辦公室」(俗稱中聯辦),未來他們一定會用各種方法去影響台灣的選舉,就像中聯辦對於香港的影響。我們覺得有這種說法的人,其實是小看了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能力。試想當年前總統李登輝赴康乃爾演講,大陸試射飛彈,結果隔年李登輝選總統大勝。而且,再進一步來說,大陸駐台的代表只能從事所規定的業務,如果有任何超過業務範圍的情事,尤其是涉足到任何政治活動,我們政府當然隨時可以把他列為不受歡迎人物,而要求其出境。我們現在的法律就禁止外國人在台灣從事政治活動,大陸人士當然也不能來台灣從事政治活動。 最後,我們要特別指出的是,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包括有幾個積極意義:第一,現在兩岸人員與經貿往來這麼多,兩岸真的需要互相設有辦事機構,就地提供即時的服務,這是一個最現實的需求。第二,不但讓兩岸人民知道兩岸關係的新進展,而且也可以讓國際社會上看到兩岸關係的大幅改善,這對於未來我們與其他國家關係的改善也會大有助益。第三,雙方互設辦事機構之後,表示雙方都可以在對方的境內行使公權力,因此這表示雙方都不否認彼此的治權,而這正是「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最佳體現。 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既然利大於弊,且所謂的弊並非不能克服,政府就應該加大力度說服民眾,透過各種管道溝通,讓民眾瞭解實際狀況,取得多數人支持,而且是對的政策,更容易落實而達成預期效果。 公仔箱論壇( w) l$ _, Q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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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經濟日報】% c# v) d3 x8 b4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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