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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港青少年越軌 兩成涉性罪行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3-14 09:46 AM     標題: 港青少年越軌 兩成涉性罪行

  3月13日電/有調查發現,受訪青少年所犯與性有關的越軌行為中,當中逾半涉非禮、性侵犯等罪行,學者歸咎他們的錯誤性知識及忽視問題嚴重性,例如有年僅十一歲男孩因好奇揭開女同學校裙偷窺,亦有十三歲男孩與未成年女網友在公廁鬼混。 公仔箱論壇5 i$ q+ e% Y) H, L( x2 l"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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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於去年十月至十一月,訪問一百四十五名十一歲至二十歲,有違法或明顯違規行為的青少年,發現兩成涉與性相關的越軌及違法行為,當中逾半數涉非禮、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性侵犯等罪行;其次是涉盜竊及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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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黃成榮分析稱,與性有關的越軌行為大多源於錯誤的性知識及忽視事情的嚴重性,最年輕的越軌者十一歲,是個品學兼優的男孩,卻於小息時為窺探一名女同學的下體,揭起對方校裙,最後接受警司警誡,“他出於好奇,不知後果嚴重”;有十六歲吸毒少女更誤會吸毒可避孕,“索K後卵子會無力,發生性行為亦不會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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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指出,年輕人在發生性行為時未加理會對方的年齡,例如有一名十三歲男孩在網上認識一名十四歲女孩,二人首次相約見面,即到公廁鬼混,及時被警察拍門撞破,遭警司警誡;另一名二十歲青年認識十七歲少女,在發生性行為時不設防,結果感染淋病。 公仔箱論壇& [" y$ S6 V: p- |+ G4 ]" O. g- O* P

  r- A8 F$ P0 y  o+ f公仔箱論壇  除了性行為,黃稱很多青年無意中跌入黑社會活動中,情況令人擔心。一名十五歲送外賣青年,受朋友介紹兼送毒品,“他不知道自己已是毒品拆家,成年人聽到覺得無可能,青年卻不明白問題背後的嚴重性。”另一名青年被叫到製毒工場“睇水”,警察搗破時一併被捕,被判入獄六至八年。 公仔箱論壇+ i7 k* n0 i% X.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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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提出,青年愈多利用WhatsApp、facebook等社交平台,便愈大機會“吹雞”集群打鬥或自稱黑社會,亦有青年“趁熱鬧”到打鬥現場圍觀,實質已將自己置身於犯法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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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提醒,警方可循網絡追蹤及執法,青少年務須為網上行為負責,了解事情的嚴重性,不要因強行出頭或心存僥倖而做出違規行為,又建議為人父母多了解青年文化,加強親子關係助子女成長。 ! @. f: u- a' \% r! _, H

9 u8 E' [* ]; M( H# [公仔箱論壇  該中心由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處理四千六百個邊緣青年個案,當中七成三涉及違規或犯罪行為,包括性暴力、未成年性行為、偷竊、黑社會活動、吸毒、援交等,中心的“青法網”推出全新節目,宣揚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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