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酒駕累犯 發監? 一國多制! [打印本頁]

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3-2-28 11:10 AM     標題: 酒駕累犯 發監? 一國多制!

各地檢察署酒駕發監標準不一,台中檢方明訂三犯一律發監,石姓男子接到台中檢方傳票後,聲請移轉花蓮地檢署執行,結果易科罰金,不用入獄。法界認為「一國多制」有失公平,建議法務部統一酒駕發監規範。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花蓮檢方對酒駕者通常採「三犯以上且肇事才入監」,因此四、五犯者倘若未肇事,確實有很大的機會可易科罰金。 許建榮指出,法務部並未統一酒駕發監規定,花蓮檢方才會依酒駕情節考慮是否發監,花蓮檢方處理是否「過寬」?為免疑慮,會在下月的檢察官會議討論。 許建榮並澄清,石姓男子是花蓮人,才會聲請移轉由花蓮代執行,應該不是為了躲避牢獄之災才將戶籍遷往花蓮。據了解,石住台中市梧棲區中正路,戶籍地在花蓮縣富里鄉;梧棲住家昨天鐵門拉下無人應門。 四十八歲的石姓男子,二○○二、○三年兩次被查獲酒駕,被判處拘役五十九日、兩個月,二○○九年第三次被查獲酒駕,判刑三個月確定。去年六月,石四度被查獲酒駕,被判刑半年。
. n8 p# R4 ~9 ]+ `7 \0 {tvb now,tvbnow,bttvb


8 j8 U; k' t; {) M!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tvb now,tvbnow,bttvb# p1 l% s+ k: g9 ]( i4 V
圖/聯合報提供
台中地檢署規定「酒駕三犯」發監,石酒駕已四犯,中檢去年十月間發執行通知給石,傳票上寫著「本署酒駕三犯以上,不得易科罰金」。石姓男子接著聲請移轉管轄到戶籍地,由花蓮地檢署代執行,獲得易科罰金,必須繳交十八萬元,石分四期繳納。 法界人士指出,酒駕肇事造成無數家庭破碎,但各地檢署對累犯發監或易科罰金的標準不一,基隆地檢署最嚴格,酒駕二犯即發監,不得易科;台中地檢署酒駕三犯發監,花蓮則由檢察官自行斟酌。 法界人士表示,這種「一國多制」的怪象,讓心存僥倖者有機可乘,為了杜絕聲請移轉管轄的「漏洞」,建議法務部應積極統合各地檢察署統一作業,才能夠降低酒駕肇事的機率。
( C& h. h+ A- y, J$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 t$ ~% ?; Y# {, R8 L

' \/ k% s! s: X6 z7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