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時事討論]
紀曉風: 馬道立不宜審理居權案?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3-2-16 07:24 AM
標題:
紀曉風: 馬道立不宜審理居權案?
紀曉風
: 馬道立不宜審理居權案?
8 G1 v9 W9 V+ w: P: D5.39.217.76
A. s% T+ O0 i% e: A+ ~0 K9 E
0 @. E/ g( j z9 S
為解釋雙非問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決定藉「
Vallejos案」(外傭居權案),要求終審法院尋求釋法,以澄清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吳嘉玲案 釋法的效力。大律師公會昨天發表聲明,促請當局遵守自然公義原則,向終院申請委任獨立律師代表受影響兒童,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但其實,香港必須維護的自然公義,又豈止這些?
2 C7 Z; n6 u'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7 j- f4 p6 A& b6 a& B+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釋法茲事體大,筆者去年
12月已撰文多篇疏理評析。終院即將於本月26日(即財政預算案公布前夕)開始審理,以判決是否接納當局的要求。審訊在即,筆者自覺有責任為港人進一步整理更多關於釋法的「是」和「事」。首先,由法官談起。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V c8 @) M. e9 L! i
, e5 d- a: ^/ i% A3 S8 ]* C
從終院
1997年成立以來,案件都是由5名法官審理。根據《終審法院條例》第16條,聆訊及裁決的審判庭須由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以及1名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即海外法官)組成。
公仔箱論壇" ^# Z% S! M( v/ T- u, V' s
tvb now,tvbnow,bttvb! d6 N! s$ j: v8 P9 @* p4 i' f
第
16條並提到,當首席法官未能參與審判,他須指定一名常任法官代替。而當常任法官人數不足,則首席法官須委派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代替一名常任法官參加審判。另外,該條明文規定,倘若某終院法官曾於其他法庭參與審判某案,則不得以終院法官身份參與該案上訴到終院的審判。
! @9 S$ t% e" n4 \2 u
, r5 C2 A4 X8 x2 R
目前,終院就只得首席法官馬道立,以及三名常任法官——李義、陳兆愷及鄧楨(鄧國楨)。而鄧楨由於曾以上訴庭法官兼副庭長身份,參與
Vallejos案的審判,因此已肯定不能以終院法官身份再審。
3 K _4 ^. y ~1 q( X& s, S公仔箱論壇
$ |% @* g" \! X, r7 J* z( Z4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但是,無論是馬道立,還是李義、陳兆愷,能否參與審判,都頗成疑問。
* k. a7 G! |- |' D. Q$ C) I2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p- d% h- v# o3 ?' Y4 c
首先,當年仍未擔任法官的馬道立,正正是
1999年「吳嘉玲案」(港人內地子女居權案)中代表入境處的律師。馬道立當年曾經接觸過多少政府內部資料甚至機密 資料,又或是關於《基本法》、《聯合聲明》或兩國談判但又從未公開過的歷史檔案,以至這些資料和檔案會否影響他裁決,就只有天知、地知、馬道立和政府才知。
公仔箱論壇& |' m( t; O4 _+ Y( U; }
公仔箱論壇4 q" r( F0 | N" |3 E
至於李義和陳兆愷(以及已「被」轉任非常任香港法官的包致金)則曾於
2001年以終院法官的身份參與「莊豐源案」(雙非嬰兒居權案)的 審判。而今次當局欲藉1999年釋法推翻的,就正正是兩位大法官在莊豐源案中的判決。須知道,當年的判決,不僅僅是兩人的看法,更是終院相對較為少見的五 比○一致裁決。
# C( w" x4 y% L0 r$ E
- w3 A% H& m' q: y#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三位法官能否參與今次審判,已不是大家相信他們會作適當決定這麼簡單。要讓公義得到彰顯,更要在大家看得見的情況下得到彰顯 (
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幾位法官便須在此案開審時,甚至司法機構須在此案開審前,向與訟各方及公眾清楚解釋,各法官能夠或不能夠參與審判此案的因由。
# E" w. K8 Q2 R# C6 u! F
# ] ]) s7 i! m S) m3 S$ `9 gtvb now,tvbnow,bttvb
一旦結論是首席法官和幾位常任法官須避席,即常任法官人數不足,則根據《終院條例》第
16條,「首席法官須委派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代替一名常任法官參加審判」。而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7條,「凡指單數的字及詞句亦指眾數,而指眾數的字及詞句亦指單數。」換句話說,代替數目不限於1名。
' {1 o9 c/ j/ H, [$ e7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5 U6 V3 Y/ y" N0 A v公仔箱論壇
不過,難題中的難題是首席法官必須主持審判(條文原文是「須出任終審法院審判庭庭長」),否則須指定一名常任法官代替,條文並無提到可由非常任法官代替。換句話說,馬、李、陳三人位須避席的法官中,必須有一位留守!而今問題是,要是李義和陳兆愷避席,原因其實完全一樣,都是因為曾審理莊豐源案,不可能一人避 席、一人留守。亦即是說,可能出現的情況不出三個:一、三人一同留守;二、只得馬道立留守;三、只得李、陳二人留守。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Z, V! O" b; S3 _% w4 z% q! m, Y' @
. R+ i6 l& h V# V
居權案多年來已為香港 的司法制度帶來重重考驗、種種難題。如今,行政當局除了令到終院須在公眾、輿論、醫療和教育設施等多方壓力下判決,並且疑似要就着一些根本與
Vallejos案全無關係的事情屈服於人大常委會,更彷彿逼到終院陷於一個連法官能否參與審判都成疑問的困局。
公仔箱論壇/ d' F& L, M: J* B) I/ Q
# c6 `% t$ u9 F% O- s k4 f# S
大家或者真的要問:這個政府究竟要到什麼地步,才不得不放下架在司法制度頭上的那把達摩克利斯之劍(The Sword of Damocles)?
/ R; a1 q1 b5 N! Z% A
1 P# d n9 R2 _8 e% T: I+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