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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即改進健保補充保費制度 [打印本頁]

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3-2-8 06:01 PM     標題: 立即改進健保補充保費制度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新制上路一個多月,引發不少民怨,行政院長日前要求衛生署應加強政策說明,更正不正確的訊息,並檢討補充保費的公平性,例如是否減免對失業者或經濟弱勢者的保費,以降低他們的相對剝奪感。衛生署則表示,已對經濟困難者給予適度保費減免,將等半年後透過「健保會」全面檢討。 照道理,補充保費的出發點是彌補第一代健保「投保薪資」制度的缺失和不足,因為「投保薪資」等於將健保負擔集中在薪資所得者身上,而薪資所得成長低於健保支出的速度,以致健保長期以來入不敷出而瀕臨破產。因此,今年1月1日起,高額獎金(高於四個月投保薪資),以及兼職所得、租金收入、執行業務收入、利息、股利所得等,都需要繳2%補充保險費,無非是想補充健保的收入,也順便讓收費制度更公平。就立意而言,此一作法有其根據。 目前問題出在執行面的設計太過粗糙。回顧原來二代健保所提的「家戶總所得」制度,其實是「綜合各類所得,按戶量能收費」的很好概念,可惜沒被立法院採納,部分立委反而臨時提出「補充保費」,衛生署又沒有稅制設計的經驗,更未諮詢財稅學者的意見,就對上述補充所得採取「單次給付金額(門檻)計算」就源扣繳的作法,以致造成民眾種種規避取巧的行為,反而衍生出不公平的問題。衛生署從而一改再改,最後訂定每次扣繳的下限為5,000元;至於18歲以下、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困難者的單筆兼職所得補充保費扣繳下限,則特別提高到基本工資。補充保費執行至今,可說是治絲益棼。 更不幸的是,健保的一般保費費率竟又同時降至4.91%,等於讓補充保費所挹注的收入幾乎全被抵銷,難怪衛生署說「還需要醫療總額成長率不超過4.7%、推動節流措施及景氣大環境不變等條件下」等配合,否則民國105年仍須調高費率。換言之,補充保費不但沒有增加健保的收入,收費不公平問題也一樣存在,補充保費制度等於「兩頭落空」,全民健保依舊是問題重重。 目前的亡羊補牢之計,可以不需修法,只要將目前「單次給付金額(門檻)計算」的方式,改採類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作法,也就是說,以「家戶」為單位,將前一年度的補充所得於第二年加總,扣除一定的額度之後,再乘上目前的2%費率。因為,「單次給付金額」不但無從判斷年度所得高低,自然無法「量能收費」,也會造成「一過門檻,負擔急遽加重」的不合理現象,更傷害到需要依賴臨時打工、加班賺取外快的「補充」正常所得不足的弱勢民眾。若改採綜合結算的方式,就源扣繳仍可維持,則民眾事前難以規避,扣除額的訂定又可排除弱勢者被課到補充保費的可能,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其次,衛生署應該加強宣導補充保費的意義,說明並未曾加民眾太多的負擔。例如,就利息所得而言,以年利率為1.5%計算,本金1,000萬元者的利息所得為15萬元,才需繳納健保保費3,000元;租賃所得為100萬元者,是繳納2萬元補充保費,全世界那個有這種「俗擱大碗」的全民健保? 最後,收支連動是二代健保最重要的精神,目前全民健保「無病不保」,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和健保支出龐大,已經到了失控的地步。既然調漲保費困難重重,又衍生公平性爭議,未來應深切檢討將支出面改為「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方式,則不但符合保險精神,也可讓健保支出控制在合理範圍和速度之內,健保才能永續經營。 0 \1 ?0 ^3 h0 B1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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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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