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春節返鄉潮啟動,台北火車站卻傳出「關廠勞工」集體臥軌的激烈抗爭,其中不乏白髮蒼蒼的長者,令人驚心且不忍。這場肇因於十七年前傳統產業關廠潮的勞工事件,如今餘燼重燃,原來的「勞資糾紛」卻已變質為勞工與政府間的「債權爭議」,實是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聯福製衣,這個串起台灣勞工抗爭史上兩次臥軌事件的關鍵企業,十六年前因老闆李明雄惡性關廠,遠走東南亞另起爐灶,拋棄數百勞工並積欠上億工資及勞退金。在勞工發動激烈抗爭後,政府訂定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意在提供勞工貸款以免其生活驟然陷入困境,方案並適用於其他十多家關廠企業員工,共貸出四億多元。未料,這項善意卻埋下今天抗爭的新導火線。 問題出在,當年撥補這筆款項,勞委會言明這是政府提供給勞工的「貸款」,並附有繳息條件。但在有些勞工的主觀解讀,卻認為這是政府代替關廠資方支付給勞工的「代位求償」補助,因此沒有必要歸還。不論雙方認知如何,當初在撥付過程雙方確實簽了「貸款契約書」;這點,勞工在法律上的立足點確實較弱。何況,當初參加此一計畫勞工達一千一百多人,至今有半數已經償清借款;這顯示,多數人清楚知道這筆錢是「貸款」而非「補償金」。 最近事件重新爆發,緣於去年勞委會前主委王如玄眼見十五年的貸款追溯期屆滿,因而依法向積欠的勞工發出追繳。一走上法律途徑,隨即衍生法院扣押財產、加重滯納金等問題,導致積欠的五百多名勞工再度集結走上街頭。王如玄處理此事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我們難以判斷;但她是人權律師出身,絕不致罔顧失業勞工的困境。她當時若不採取作為,不僅可能留下「瀆職」罪名,對於先前已清償的勞工恐怕也無法交代。至少,從一般民眾的角度看,她依法行政並沒有錯。 經過十七年,此事由當年資方惡意關廠的「勞資糾紛」,演變成今天政府和勞工間的「債務糾紛」,從當年的許介圭到今天的潘世偉,整整經歷了七任勞委會主委。其間,有些官員曖昧地慫恿這些勞工簽約拿錢,有些官員明裡暗裡主張這筆錢可以「不必還」,甚至有官員教唆勞工「裝窮」說還不起,都給了勞工不恰當的想像,導致今天在「貸款」或「代位求償」之間爭執不下。 這次臥軌事件,除了失業勞工和勞委會「兩造」,真正該負責的「第三方」卻是徹底缺席了。當年關廠潛逃的聯福製衣廠老闆李明雄,十年前被從泰國押解返台,但桃園地院卻輕輕裁定他以廿萬元交保。他最後留下的聯福廠房土地,經拍賣售得四億多元,結果居然悉數被債權銀行拿走,沒有留下分文給勞工,也粉碎了員工最後一絲索回欠款的期待。政府處理此事,無法從源掌握關鍵人物、關鍵時刻解決問題,讓這些棄廠而去的「李明雄們」至今置身事外,政府反而「公親變事主」,搞得自己泥足深陷,而銀行則是永遠的贏家。如此冰冷的程序和法律邏輯,也難怪勞工和民眾皆不滿意。 反過來看,這些失業員工的境遇固然值得同情,但工運團體在交通要津的車站發動臥軌突襲,讓無辜的南往北返民眾飽受交通癱瘓之災,恐怕也只會削弱自己的立場。原因很清楚:第一,這場抗爭的本質已非「勞資糾紛」而是「債務問題」,正當性已不如從前。第二,勞工自己拒絕當資方的犧牲品,為何自己卻隨意犧牲善意第三者(旅客)的權益?第三,若勞委會同意抗爭勞工把錢一筆勾銷,那是否意味政府還要退還另五百多名勞工已清償的貸款,否則將如何面對他們? 聯福關廠引發的兩次臥軌抗爭,在台灣工運史上留下了鮮明的刻痕。這其中,有資本家的惡意,有政府的善意,有官員的投機,有司法及行政的疏怠,也有社會的同情。無論如何,隨著民主與法治的推進,我們希望這場工運能以更理智的方式收場,不要困陷在歷史塵埃中;如此,才不致把善意和惡意都攪成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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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聯合報】5.39.217.76* S4 _, M9 I+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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