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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語文局可對付錯誤使用馬來文商家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1-22 07:38 AM     標題: 語文局可對付錯誤使用馬來文商家

(吉隆坡21日訊)新聞、通訊與文化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博士指出,國家語文局已經獲得賦權,可對付錯誤使用馬來文卻拒絕糾正的媒體機構、廣告商及出版商。
* H, @/ G% \- ^+ z5.39.217.76他說:“我們其實不想採取對付行動,因為錯誤用辭並不如舞弊等罪案嚴重。當局希望通過上述措舉,讓國家語文局能更有效管制國內各印刷物及媒體使用正規的馬來文。”5.39.217.76) c. @9 O6 c9 y% R  |: O
他今日出席“媒體使用馬來文指南”推介禮後記者會上,這麼說。
, h1 D" H$ Y  T, p1 {- X  p5.39.217.76萊士雅丁說,目前,地方政府獲賦權,監督公共場合廣告是否出現馬來文應用不當事件。公仔箱論壇5 o3 Y# p4 g$ s' j; A
他說,“媒體使用馬來文指南”是新聞部監督及引導電子及印刷媒體正確使用馬來文所作的一項努力,包括電台、電視台、報紙及雜誌等。
0 H# z. k  o1 F) y5.39.217.76“這份指南是針對所有的政府及私人媒體從業員,而網站經營者、政府與私人公司,及民眾也能根據該指南進行書寫受惠。”
. ]; @+ |2 Y7 I/ H5.39.217.76他慨嘆,如今的年代習慣使用混合語言,或馬來文的拼音及措辭等也應用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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